(四)加快发展电网
1、推进电网投资体制改革,实施投资主体多元化。在电网投资中,除国家继续承担必要的投资外,要积极吸收社会资本、民营资本。
2、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的逐步推进,水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比重的提高,大型煤电基地的投产,供电侧和用电侧都对电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电网发展要主动适应“新常态”。“十三五”期间,电网建设应把配网与主网放在同等的重要位置,不但要解决经济、电力高速发展阶段产生的电网建设滞后问题,还要使电网建设得结构更加坚强,不断提高电网的输配电能力和智能化水平。
3、输电网建设的重点是安排落实好应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向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较重地区送电的通道建设;各水电基地送端电网和外送的输变电工程建设;做好国家级大型现代风电基地的配套送出工程建设;各光伏基地就地消纳利用和集中送出通道建设;西部、北部国家级千万千瓦级大型煤电基地外送的输变电工程建设; 加强东部地区受端电网结构,以提高接受外送电能力。
4、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方面,尤其是农网的建设与改造,是“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中电网建设的重要方面。目前配网结构普遍薄弱,自动化水平低,供电可靠性偏低,难以适应大规模风电、光伏电源等新能源发电的接入、分布式能源(微电网)的接入和提高需求侧管理的需要,亟需加强建设与改造,以提高电网对各种电力的接纳能力,提高电网的整体利用效率,减少配网的电力损耗。结合新农村建设,国家要加大对农网建设与改造的投入。
5、通过我国北部(俄罗斯、蒙古)、西部(塔吉克斯坦、新疆到中亚陆上丝绸之路)和南部(缅甸、泰国、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的跨国电网送电、互联的规划与建设,以深化国际电力合作与交易,并取得电网互联的效益。
四、完善能源发展规划的科学体系
(一)完善能源发展规划的科学体系
能源发展规划是能源发展的总体规划,它应阐明我国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是一个时期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推动各类能源创新发展、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协调发展。能源发展规划的子规划(或称专项规划),包括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核能、新能源、装备制造、管道与交通运输规划等若干个专项规划,组成一个完整的能源规划体系。各专项规划必须在能源规划的指导之下进行编制,以能源发展总体规划为龙头,相互衔接,为能源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和基本任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