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发展以水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发电
“战略行动计划”确定了“按照输出与就地消纳利用并重、集中式与分布式发展并举的原则,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方针。
1、坚持优先、积极发展水电的方针,继续加快水电开发
(1)水能资源开发潜力巨大
经过2003年水力资源复查及2006年川、滇、藏复核、2009年小水电装机复核,我国水能资源技术可开发装机量6.6亿kW,年发电量2.98万亿千瓦时。2014年我国常规水电虽然装机容量已达到2.8亿千瓦,水电发电量达到1.07万亿千瓦时,按装机和发电量分别计算, 目前开发程度只有42.4%和35.8%。 水电开发程度远低于美国的67%、日本的73%、德国的74%、意大利的86%、瑞士的92%。我国水电发展规划目标2030年、2050年装机容量分别达到4.5、5.3亿千瓦,年发电量分别达到1.8、2.2万亿千瓦时,按年发电量计算,开发程度分别达到60%、74%。按此规划,我国未来还将有2.5亿千瓦的水电需要开发, 可开发潜力巨大。
(2)发展的重点区域、重点河流、重点任务
“十三五”期间,水电开发的重点地区排序为四川、云南、西藏等省(区);水电开发的重点河流为金沙江、长江上游、大渡河、澜沧江、黄河中上游、雅砻江、红水河、乌江、怒江及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的重点任务是基地建设、西电东送和流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