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国电(网)公司生存的理论基础
2001年4月的广州会议期间, 我接到国电公司谢松林副总经理的电话,他说:“纪鹏,我们在开广州会议,面对社会上有些对国电公司的非议和误解,有必要做一些解释工作,适度地表达自己的声音。你能否从学者的角度就这几年对电力行业、电力产品特点和国电公司的了解,客观、公正地写一篇文章以示正听?”其实我一直就想写这样一篇文章,于是欣然应允。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一个月后,我写出《国电公司生存的理论基础与近期发展建议》一文。这篇文章结合电力行业特征,从中国电力工业实情和发达国家的电力公司实践出发,提出了非均衡论、大循环论和有限竞争论三大理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篇文章为国电公司或国网公司生存和发展以及推进全国一张大网奠定了理论基础。
所谓非均衡论,是指我国能源资源分布和地区间用电负荷不均衡,东西时差大,南北温差大,客观形成了供用电不均衡,因此需要全国联网组建国网公司。
所谓大循环论,就是广东等地方政府从地方经济的整体格局和当地消费者的消费权益出发,算大账不算小账,获取成本较低的电力资源,这样做,尽管使用外地低价电会使本地区、本系统的电厂受损,换来的却是整个地区工商产业用户的用电成本下降、利润上升,这必然会促进当地税收的增加。而地方政府通过增加的税收和财政收入,则可适当对受损的本地电厂给予补贴,最终实现受益一大片、保护一两点的大循环模式。要想大循环,就要全国一张大网;要实现全国一张网,就必须要有国电(网)公司。
所谓有限竞争论,是指国网经营领域是自然垄断行业,这一行业在一个较长的时期都不可能是充分竞争领域,即使在这一行业适度引入竞争机制,竞争也是有限的。因此,保留国家对输电网公司的垄断经营,在电网领域不搞自由竞争是必要的。
这篇文章正是在当时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0+4”和“0+6”模式试图取消国电公司,也不搞国网公司的关键时刻发表的,被《经济日报》、《电力企业管理》、《中国工业经济》等多份杂志和报刊刊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以至于2006年我到云南国资委开会时,碰到了云南省电力公司一位副总,他对我说,他曾陪王骏一起到国外考察电力,王骏就曾对他说过:“电力改革本来进行得好好的,结果被一个叫刘纪鹏的搞乱了。”他说的就是这篇文章。
十年之后的2012年3月17日,在中国能源研究会举办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颁布十周年的座谈会上,我终于见到了从未谋面的王骏,这时他已是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司长。发言时我将这个故事当作笑谈来讲,王骏则对此沉默不语。实际上多年来,我一直发自内心地把这个评价当做是对我的表扬而倍加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