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脱裤子割尾巴,厂网彻底分开
对计划管理传统体制下培养出来的电力人来说,电力公司没有电厂是不可想象的,电源才是电力,而电网不过是辅助性的,因此国电公司大部分人有强烈的恋“源”情结,对放弃电厂就向离弃他们的儿子一样难以割舍。同样,电力人传统上认为整个电力行业都是垄断行业,是一体的。但在新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又要求在电力行业的纵向功能上重新划分垄断和竞争的边界,把电力行业从功能上分为发、输、配、售四个环节,首先把发电和售电两侧从垄断行业里分出来以进入竞争领域。这个过程本身也是与电力人传统思维方式相冲突的,因此在关键时刻想让他们斩掉这种恋“源”情结何其之难!
由于不容易说服他们,无论在我的方案里还是在我的报告中,我都采用了比较尖酸刻薄的用词即“脱裤子割尾巴”来表达希望国电人“弃电源,保电网”、 厂网彻底分开的用意。我甚至针对当时电源供大于求的表象说:“如果满大街都是猪,我们又何必非要养猪呢?除非和猪有特别的感情。”(详见第五篇中《国电公司近期改革与发展方案设计》部分)记得当时代表国电公司参加电力体制改革会议的是陆延昌副总经理,在电改上具体由他负责与电力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对接。当他听完我这段“脱了裤子割尾巴”的建议和“猪之情”的挖苦后,第一句话就是:“纪鹏,你说话可真够损的啊!”尽管陆部长嘴上这么说,但实际上他完全理解且不反对我的建议。记得他还对我说过:“如果有必要,1千瓦电源都可以不要。”要知道,对他这个长期搞电的人来说,扭转这个思想弯子就像放弃他一手养大的儿子,是多么的不容易。事实上他最终也的确听取了我的意见,他后来对我说,当他在电力体制改革小组工作会议上真的按照我这个建议去跟国家计委的同志表示如果有关部门决定要把所有电厂都割出去,国电公司没有意见时,国家计委的同志却没有同意,坚持要让重组后的国网公司保留20%的电源。
我常常在想,国家计委主导的电改小组坚持让国电公司保留20%的发电资产,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这有两种可能:一是由于用电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电网存在波峰和波谷,留下一部分发电资产进行调峰调频,如抽水蓄能电站可在用电低谷时发电蓄水,到用电高峰的时候再把蓄水用来发电,这样便有很强的调节能力,以维护电网的安全和稳定运行。二是也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就是坚持让国网公司保留一部分电源,使其仍然处在厂网不分的状态下,为今后继续分割国网埋下伏笔。为此,我曾咨询过时任江苏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费圣英,这是一位业务能力超强且有强烈市场化意识的电力财务专家,他认为,从一般规律看电网的调峰调频完全可以在电网的外部性中实现,况且国网还有强大的统一电力调动能力,因此不一定非要保留如此庞大的自备电源。但为什么国网公司又偏好保留部分电源呢?除了恋“源”情结外,更重要的是,留下的这部分“好电源”可以用其之丰弥补电网亏损之欠。(详见本篇第三章第四节)
然而保留这部分电源也就保留了被批评的隐患,事实上这种纵向分割不彻底,留下“改制尾巴”的方案的确被后来的几大电力集团所说的不公平竞争所诟病,也的确为对国电(网)公司进一步横向拆分埋下了伏笔。
综上所述,我要表明的是,起始于1998年国电公司主导的“厂网分开”改革在2000年被叫停,以后国家计委主持的电改小组制定的69号文又冻结了国电公司重组的资产。因此无论从改革的角度还是从发展的角度,国电公司的手脚已经被完全束缚。 因此,无论是说国电公司不改革还是说其改革是令人沮丧的都不符合实际情况,对此,我愿意和任何不同意我看法的同志进行探讨。
实际上,从1998年7月起,无论在我给国电公司做的几次报告中的反复强调,还是国电公司的同志已经意识到,在厂网分开问题上一定要抢占改革先机,与其最终被行政化分割处理不如自己主动抢先以市场化手段把发电资产提前卖出,将电源资产变现,然后用回笼资金支持电网发展。最终国电公司逐步演变为电网公司。然而这一切随着电改主导权的易手,全都成了纸上谈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