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组建十个发电集团
虽然大家都同意厂网分开,但国家计委主导的电改小组和国电公司的分开内涵最初是有差异的,特别是电源分开后是先搞一个还是搞几个,是先装在一个篮子里逐步再分成几个,渐变稳定分步到位,还是一步到位。国电公司最初是想先在上面成立两个大的集团,一个发电,一个电网。而我则一开始就主张厂网一次性彻底分开,“脱了裤子割尾巴”,组建十个发电集团,并就这一观点在2000年9月的国电公司党组会议上进行了阐述。
一、从国电公司系统分出十个左右电源企业
我在《国电公司近期改革与发展方案设计》中曾明确提出,从有利于分家后的电网和电源关系出发,从有利于我国电力市场电源的竞争和竞价上网出发,国电公司系统内的电源在厂网分开后,应以保持华能集团、中电国际、国电电力、大唐电力、中国水电集团公司、东北发电、西部发电、华北发电、华中发电、华东发电十个中央直属发电企业为宜。之所以要成立中央直属的电力公司,是因为电力是国家基础产业中的第一基础产业,事关国家经济稳定,不允许出半点差错。因此,电力行业中必须有中央直属的电力公司。
待时机成熟时,再由这些集团公司进行跨区的电源开发,并自主决定本集团内电源的重组、优化配置和出售;逐步降低由这些集团所属的电源企业的国有资产比例,尽快实现公众化、市场化进程。
二、组建中央直属发电公司的意义和目的
国电公司厂网分开,一分为二,形成中央直属的国网公司和中央发电控股公司的格局至关重要。
首先,电力作为第一基础产业,关涉国家经济稳定。新兴产业的涌现使许多传统产业发生重大变化,只有电力在一个多世纪以来作为一个重要产业不断与新经济对接,可见这个产业的重要性。因此,电力事关国家经济稳定,必须有中央直属的电力公司。
其次,电力第一基础产业的地位决定了其产业队伍的稳定。钢铁搬家、机械出家、纺织改嫁、电力当家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真实写照。在新经济时代,只有电力这样强有力的产业,才能拥有一支组织形态稳定、组织纪律严明的产业队伍。因此,形成中央直属的国网公司和中央发电控股公司的格局,将直接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基础,甚至影响党的执政基础,于经济和政治意义重大。
立足于这样的分析,对制定本次国电公司的改革方案有重要意义,在全面推进市场经济中保持重要产业的工人阶级队伍由中央控制是十分必要的,改革中不讲政治是不行的。
综上所述,在厂网分开时,构造中央直属的中央发电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和国网公司,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党情和国情的需要,又在体制上简便易行,容易化解难题。
三、组建中央发电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纯粹控股公司
我在该报告中还指出,对国电公司所属电源企业进行剥离,与供电单位实现人员、资产、机构、职能四分开。在剥离出的十个电源企业之上再组建一个中央直属的“中央发电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英文名称为“CP”(China Power Holdings),该公司为纯粹控股公司,代表国家持有这十大发电企业的股份,如图4-3所示。
该公司具有以下特征:(1)不叫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是一家纯粹控股公司;(2)履行所有者职能——管财,当好股东;(3)履行企业工委职能——管人,当好“政委”(注:当时只有企业工委而国资委尚未成立)。
因此,应果断地将电源部分从国电公司一次分出去,并成立在京注册的由中央直接控制的发电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这个公司今后要不要分解,如何重组,中央和公有制在发电行业占多大比例合适等问题,都可由其自身解决。
四、中央发电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运作
中央发电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可自主决定所属电厂价值形态和使用价值形态的转换,收回的资金可向国网公司再投资,拓展电网瓶颈。
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实际上是一种控股公司。若当前组建控股公司在法律上和政策上有障碍,也可就叫资产经营公司。但其本质都是进行中央发电资产经营管理的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