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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 )》的通知(8)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7/11 14:00:37  我要投稿  

2、加大用地支持力度

要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根据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安排土地供应。新建项目用地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可将配件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允许土地使用权取得人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按要求投资建设运营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在已有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交场站、社会公共停车场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地方政府应协调有关单位在用地方面予以支持。

3、简化规划建设审批

进一步简化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提高审批效能。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设计和指导的基础上,对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许可和施工许可等审批核准手续进行合理简化。单独占地的集中式充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统一集中管理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其他充电设施安装无需单独办理相关手续。此外相关部门须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涉及材料申报的相关事宜,方便办理双方沟通,有效节约材料准备时间。

4、完善财政价格政策

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补贴力度,加快制定“十三五”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奖励办法,尽快制定有关支持政策并向社会公布,给予市场稳定的政策预期。充电服务企业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服务费两项费用,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针对不同类别充电基础设施,兼顾投资运营主体合理收益与用户使用经济性等,指导各地及早出台充电服务费分类指导价格,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逐步规范充电服务价格机制。

5、强化金融服务支撑

整合公交、商场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社会资源,通过PPP等方式,为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创造条件。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原则下,创新金融产品和保险品种,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等政策,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方式,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本投入的多层次担保体系,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拓宽充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与设备厂商的融资渠道。鼓励利用社会资本设立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专项基金,发行充电基础设施企业债券,探索利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6、建立互联互通机制

组建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配合有关部门对充电基础设施产品进行准入管理,加强充电基础设施互操作性的产品检测与认证。有效整合不同企业和不同城市的充电服务平台信息资源,促进不同服务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为制订实施财政、监管等政策提供支撑。

7、强化安全管理

要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有关制度标准,加大对用户私拉电线、违规用电、建设施工不规范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市依法依规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场所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并加强消防监督检查。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加强供用电监管力度

电力监管部门应对充电基础设施供用电环节加强监管。省内电网企业和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配合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和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对于电网企业服务不合规定、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和个人违规用电等情况,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视情节予以处罚。

9、加大物业协调力度

严格执行国家私人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省内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应按照示范文本,主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业主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依据示范文本,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物业服务区域内建设管理充电基础设施的流程,并将相关内容纳入物业服务合同。对拒不配合或阻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物业服务企业,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扣减相关企业和负责人的信用信息评分。

10、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各有关部门、企业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利用电视媒体、报纸媒体、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全方位、多层次、宽视角全面了解充电基础设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电动汽车,引导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科学健康发展。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形成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舆论氛围。

(三)规划投资

陕西省2016-2020年充电设施规划总投资65亿元,包括充电站、充电桩本体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分别为24亿元、10亿元,10kV及以上配套电网建设20亿元,0.4kV接入10亿元,智能充电网络服务平台1亿元。

(四)实施效果

规划期末陕西省集中式充电站达到471座、分散式充电桩9.79万个,可确保超过1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拉动电动汽车动力电池产值127亿元,电动汽车产值超过334亿元。

本规划实施后,2016年至2020年可实现累计充电电量26.3亿度(其中2020年充电电量10.3亿度),可节约替代燃油量68.4万吨,减少使用地二氧化碳排放量17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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