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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 )》的通知(4)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7/11 14:00:37  我要投稿  

(三)充电设施需求预测

1、充电站

1)公交车充电站。按车桩比2:1建设。每个充电站按25个充电桩考虑。

2)出租车充电站。按车桩比4:1建设。每个充电站按30个充电桩考虑。

3)物流环卫专用车充电站。按照车桩比1:1建设,每个充电站按50个慢速充电桩、8个快速充电桩考虑。

4)城际快充站。根据省内高速公路路网服务区数量确定。每个充电站按4个快速充电桩考虑,规划充电车位8个。

5)城市公共充电站。兼顾出租车、物流环卫以及公务及私人乘用车充电。每个充电站按20个快速充电桩考虑,规划充电车位20个。

2、分散式充电桩

公共充电设施数量按照公共充电电量需求确定。分散式公共慢充桩与分散式公共快充桩按照4:1配置。

公务与私人乘用车按照1:1配置用户专用充电桩。

3、建设需求

至2020年共需建设充电站454座,其中公交充电站107座、出租车充电站78座、城市公共充电站84座、物流环卫等专用车充电站67座、城际高速充电站118座。

至2020年共需建设分散充电桩9.44万个,其中公共慢充桩1.40万个、公共快充桩0.35万个、公务及私人乘用车充电桩7.69万个。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积极贯彻国家发展战略,落实国家各项推动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的政策;结合陕西省实际情况,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预测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电站超过454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9.44万个,以满足陕西省1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优先建设公交、出租及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新增超过107座公交车充电站、78座出租车充电站、67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

积极推进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结合居民区与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新增超过7.69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以满足基本充电需求。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

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新增超过84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1.75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以满足临时补电需要。

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主要建设以西安为中心的“米”字型城际快充网络,新增118座城际快充站,基本满足城际出行需求。

(二)分区域建设目标

根据省内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电动汽车应用基础及发展前景,将全省充电设施建设划分为关中加快发展区、陕北红色旅游示范区和陕南绿色出行示范区。

1、关中加快发展区

关中地区西安、咸阳、宝鸡、渭南、铜川、杨凌示范区,电动汽车预期保有量大,区域内联系紧密,充电设施需求量大,需加快建设,形成布点多、密度较高的充电设施体系。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电站超过317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7.65万个,以满足超过8.1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率先建成关中环网地区城际快充网络,各主要城市间实现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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