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电力用户
1.按规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签订和履行购售电合同、输配电服务合同;
2.获得公平的输配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按规定支付购电费、输配电费,缴纳政府性基金与附加;
3.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获得市场交易和输配电服务等相关信息;
4.在系统特殊运行状况下(如事故、严重供不应求等),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
5.其他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和责任。
(三)售电企业
1.按规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签订和履行购售电合同、输配电合同;
2.获得公平的输配电服务,按规定支付购电费、输配电费,经与用户协商一致可收取售电费、代收代缴政府性基金与附加;
3.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获得市场交易和输配电服务等相关信息;
4.在系统特殊运行状况下(如事故、严重供不应求等),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
5.其他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和责任。
(四)独立的辅助服务提供商
1.按规则参与辅助服务交易,签订和履行辅助服务合同;
2.获得公平的输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
3.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按调度指令和合同约定提供辅助服务;
4.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获得市场交易和辅助服务等相关信息;
5.其他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