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序渐进放开
曾鸣:方案中特意强调了“有序放开”,这意味着这几个方面要循序渐进、分阶段放开,不能短时间内彻底放开。对于每一个具体“放开”、“有序”有不同的意义。
对于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用户选择权的放开应分阶段、分用户类别有序进行。根据国际经验,应首先开放大用户的购电选择权作试点,其次建立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妥善处理销售电价的交叉补贴问题,逐步放开中小用户选择权。
对于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应分阶段构建多元化的售电主体。售电侧市场放开需要逐步引入多元化的售电公司,随着售电侧市场化改革的稳步推进,不同售电主体的构建或引进还应充分考虑可操作性、市场成熟度等因素,分阶段、有规划进行开展,降低改革风险。
对于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不能短时间内彻底放开,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供应侧,各机组的初始投资、使用寿命以及机组状况都不尽相同,各电厂不太可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参与市场竞争,现阶段完全依靠市场可能会造成资源浪费,甚至国有资产流失,对于清洁能源发电尤其如此。在用电侧,一些特殊时段区域电力系统仍会出现一定的电力缺口,需要对用户用电进行计划,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反垄断是电改核心
吴疆:电网垄断是当下中国电力市场格局中绕不过去的“肠梗阻”,反垄断是新一轮电改绕不过去的敲门砖,超级垄断者与任何其他人都是不可能同场竞技的,只要售电业务没有从原属的电网企业中有意识、强制性剥离,其他投资者就不可能在这个市场领域获得正常的经营环境与发展空间。
然而,随着电网企业“不再负责电力统购统销”这样抑制垄断的核心条文的悄然失踪,新一轮电改的市场格局将面临巨大风险,社会资本投资可能面临“羊入虎口”的陷阱。
目前中国的电力市场格局,电网企业纵向垄断独买独卖,在其营业区以内是唯一的售电主体。而通过十余年来的挤压,原来超过中国市场一半份额的地方供电企业,绝大多数已被电网企业收编,少数被挤在角落艰难度日。
如果按照《征求意见稿》那样,明确电网企业“不再负责电力统购统销”,则意味着在单独核定输配电价之后,电网企业必须主动放弃原有的售电业务,极大可能会与地方合作,组建资本多元化的电力营销服务企业,一方面承担原有售电业务,一方面与其他新兴的售电主体进行竞争或合作。
中央“9号文”最后只提到培育新兴售电主体,而没有明确原属电网企业的售电业务,如果明确电网企业“不再负责电力统购统销”,这一块业务必然走向市场而且与地方进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