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是电改基本共识
记者:虽然对中央“9号文”的积极意义上,你们有不同评价,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无疑是大家的基本共识,请谈谈你们的理解和认识。
吴疆:调度、交易、输电(电网)是现代电力系统最独特的公共环节,这三者的制度安排及相互关系,是现代电力产业制度的核心,也是世界各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要害。
中央“9号文”中,调度独立只字未提,输电独立只达到价格核算的软件层面,而保留了独买独卖的硬件结构。交易独立则增加了“相对”二字。这样,三件事只提了两个、还都是“半吊子”,更缺乏三者关系的系统考虑,距离真正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实在有些远。
曾鸣:市场化应当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手段之一,但不是目的。目前首先开始的输配电价机制改革对电力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有重要支撑作用。关于市场化电价机制的形成,应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鼓励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鼓励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开展电力交易,采用供需双方直接见面的双边合约交易模式,通过自愿协商确定电价,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应该说,核定输配电价是电价体制改革的关键。电力体制决定了输配电价机制,而输配电价机制对电力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有重要支撑作用。下一步实行的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竞价上网、联动形成销售电价等改革,均需要制定独立、规范、合理的输配电价。
记者:中央“9号文”提出“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如何理解方案中的“有序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