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度青海省供电监管报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满意用电,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电力监管条例》、《供电监管办法》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电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西北能源监管局在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监管周期内,选取青海省部分供电企业开展了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依据监管检查情况,形成此监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目前,承担青海省绝大部分地区供电任务的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辖7家地市级供电企业、28家县级供电企业,供电面积48.2万平方公里,供电人口577.8万人。此外,玉树藏族自治州结古、称多等六县由青海省水利水电集团公司承担供电任务,果洛藏族自治州久治、班玛等三县由各县直供直管。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年12月17日)》,2016年将逐步完成玉树、果洛地区九县电网资产向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移交和接管工作。
本轮监管周期内,西北能源监管局针对专项监管及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季节性问题,重点关注春耕、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期间的电力供应情况,对青海省各级供电企业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时段供电保障、供电抢修恢复、供电企业信息公开、供电统计信息管理等方面情况实施持续地非现场监管。
同时,以问题监管为导向,以青海省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落实情况专项监管、人民群众满意用电专项监管、110千伏及以下典型电网供电能力情况专题调研等专项监管调研为抓手,选取了部分供电企业,对其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服务、用电报装业务办理、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及新建住宅小区配套费管理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了现场监管检查。其中,对黄化供电公司及所属6家县级供电企业驻点监管,对西宁供电公司、海南供电公司及所属2家县级供电企业监管调研。监管检查中,实地检查基层供电营业窗口24个,走访或电话访问用户40余人次,跟踪业扩报装项目30余个,召开座谈会或约谈有关企业4次,发现各类问题90余例。
从监管情况看,近年来,青海省各级供电企业不断加快电网建设与改造进度,加大配电网投资力度,在提升供电能力、保障安全运行、优化供电服务、规范业扩报装、强化辅业管理等许多方面工作效果显著,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度不断提升。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用电需求的不断提升和供用电市场的进一步深化,受检供电企业在配电网规划与建设、供电“两率”管理、执行电价政策、用电业务办理、用电市场秩序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问题还影响了电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针对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西北能源监管局已分别发出了监管通报或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整改。
二、监管评价
(一)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电力普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在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落实中,青海省电力公司以高度的政治意识、责任感和使命感,不仅在2014年提前完成了供电辖区内无电地区通电任务,而且在2015年时间紧、任务重、施工难度大的条件下,按期完成了玉树、果洛地区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援建任务,如期完成了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实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二)加大电网建设力度,配电网供电能力持续提升。通过深化农网按线进村排查,为精准建设配电网提供了有效依据;加快农牧区电网重过载配变、老旧线路等改造和更换进度,供电可靠性和电压合格率得到明显提升。2015年,青海省电力公司配电网建设改造累计完成30.32亿元,完成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1186项,配电网结构得到大幅改善,近3万户“低电压”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三)发挥地区资源优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面对经济社会转型新常态,青海省电力公司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推行直购电交易,帮助部分困难企业稳定生产,力促西部水电等重点企业投产。有效发挥本地区光伏能源优势,完成光伏发电并网实验室5项平台建设,努力优化光伏发电规划及运行控制水平。2015年,光伏并网容量及上网电量分别实现同比增长48%和30%。
(四)增强优质服务意识,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青海省电力公司大力推行业扩报装“一证受理”、“一站式服务”,高低压接电时间分别平均缩短5.16天和2.93天。通过驻点黄化供电公司现场监管发现,营销业务基础管理扎实,用电业务办理行为基本规范,业扩档案管理细致,基层营业窗口管理严格,相比本轮监管周期其他驻点供电企业规范化程度较高,有效维护了供电企业良好社会形象。
(五)促进市场公平开放,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逐步规范。2015年,青海省电力公司10千伏及以上用户受电工程中,关联设计企业市场份额20.63%,关联施工企业安装市场份额16.23%,关联施工企业试验市场份额10.73%。青海省电力公司积极培育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关联企业依靠优良的施工质量、优质的服务和公平的价格参与市场竞争成为常态。
(六)积极配合监管检查,认真落实监管要求。监管检查中,青海省电力公司及黄化供电公司等基层供电企业积极配合现场监管工作,能够认真执行各项监管要求,能够提前、高效做好前期自查和准备工作,主动、全面提供现场检查所需的系统权限和各类资料,能够立行立改、迅速落实监管意见与整改要求,保证了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