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清洁环保,遵循优先发电制度。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清洁能源发电在电力供应中的占比,按安全比例预留清洁能源发电空间。
(四)坚持试点先行,遵循客观实际条件。在试点推进过程中,客观对待十三师电力系统历史发展中的实际矛盾,以现有条件为基础,切实解决实际问题,遵循市场发展规律,循序渐进推进兵团试点实施,依托十三师试点建立成熟市场体系,逐步推广至全兵团范围。
(五)坚持改革创新,遵循技术引领。搭建先进的电力交易技术系统,整合互联网、分布式发电、智能电网等新兴技术,提高智能综合能源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技术革新,引领电力体制改革创新实践,在不断的实践中探索电力体制改革新途径。
(六)坚持科学监管,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建立规范化的购售电交易机制,对整个交易环节进行系统化监管,明确主体责任,完善监管措施及技术方法,严格执行准入退出机制。由上至下,分层次落实监管职责,杜绝违法、违规等不正当操作行为。
四、总体目标
在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政策指导下,稳步推进兵团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初期以兵团十三师的电力发展情况为基础,在区域实施售电侧改革试点,鼓励售电侧竞争主体积极参与市场化公平竞争,建立健全符合兵团实际情况的电力市场化体系。通过电力购销市场化平衡,切实解决区域电力供需、稳定及质量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改善区域经济发展与电价之间由于历史积累而产生的矛盾,市场化调节区域保底供电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还原电力商品属性,激发区域经济发展活力,解决同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化矛盾;提高售电服务质量和用户用能水平,改善因电力供应相对垄断、服务质量低下而造成的不良影响。后期通过发电侧和售电侧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和完善,完成电力体制改革路径探索,依托成熟的兵团电力市场化体系,逐步实现电力体制改革政策在兵团的全面推广,改善兵团在电力供需方面的实际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