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经济效益分析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要求,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参照江苏、河北等地省政府已出台的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充换电设施投资效益分析如下:
1) 服务车型
充电站和充电桩主要为私人、公务电动乘用车提供充电服务;换电站主要为服务电动公交车提供换电服务;充电站主要为电动出租车、物流等专用车辆提供充电服务;高速公路充电站主要为私人、公务、出租电动乘用车及物流等专用车辆提供充电服务。
2) 服务价格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规定, 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参照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苏价工[2014]69号),充换电设施服务价格是指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向电动汽车用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用。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充换电收费可采取收取不高于用油成本费用、电池租赁等多种形式”的原则确定其标准,有关单位不得再另行收取电费。鼓励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对充换电服务价格给予优惠。
(1)对纯电动汽车换电模式,换电服务价格按车辆行驶里程收取。纯电动汽车换电服务价格(单价)(元/公里)= 同车型燃油汽车每公里平均油耗(升/公里)×上一季度燃油平均单价(元/升)×90%。
(2)对纯电动汽车充电模式,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纯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单价)(元/千瓦时)=同车型燃油汽车每公里平均油耗(升/公里)×上一季度燃油平均单价(元/升)/纯电动汽车每公里耗电量(千瓦时/公里)×折扣率。(折扣率:7座以下客车暂定为60%,其他类型按85%计算。)
根据目前同类燃油车油耗、油价,经测算:
a公交车换电服务价格为2.45元/公里,
b私人、公务、出租电动乘用车充电服务价格为1.86元/千瓦时,具体见下表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