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 2020年)》,2020年全国电动汽车保有量500万辆,充换电设施需求规模为充换电站2.4万余座、充电桩432万台,需投资约2450.6亿元。
2充换电设施分类及投资估算
1) 充换电设施分类
根据充换电设施服务对象和应用场景不同,将充换电设施分为换电站、充电站、公共交直流充电桩、高速公路充电站等五类。私人、公务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配建充电桩为主,城市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出租车充电设施以专用充电站为主,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公交、环卫、物流等专用车辆充电设施以专用充电站、换电站为主。
换电站:是指采用电池更换模式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场所,主要由供电系统、充电系统、电池更换系统和监控系统组成。在公交场站、枢纽站等专用停车区域内建设,服务车辆具有使用频次高、运行线路固定、车型固定等特点。
充电站:是指采用整车充电模式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场所,主要由三台及以上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至少有一台非车载充电机,以及相关的供电设备、监控设备等组成。主要按照城市规划,利用城市中现有场地和设施,服务公交车、出租、专用等充电需求较大的电动汽车。
公共交、直流充电桩:是指与电动汽车或动力电池相连接,并为其提供电能的设备。主要结合城市规划,利用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等场所,服务私人、公务等车型不确定的电动乘用车。
高速公路充电站:是指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的充电设施,通过直流充电机为车辆提供电能。服务私人、公务、出租及专用等车型不确定的电动车。
2) 设计方案及投资估算
依据以上充换电设施分类,各类充电设施设计方案如下:换电站按2个换电工位设计,配置196台15kW分箱充电机等,能同时对2辆公交车提供换电服务;充电站分为乘用车充电站和公交车充电站,分别按50台30kW直流充电机,20台60kW直流充电机设计;交、直流充电桩按单个分散充电桩设计;高速公路快速充电站按2套120kW直流充电机的设计。详细投资估算见表1.
表1 单个典型充换电设施配置及投资估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