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杂的电价
目前,国内外电力定价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成本加成模式,即《电力法》规定的“成本+利润+税金”的定价模式,这是市场经济国家电力工业垄断经营条件下的电力定价模式;另一种是竞争定价模式,即英美近期提倡的在电力工业发电和销售环节引入竞争机制,在电力市场上通过竞争确定电价。有业内人士指出,这两种定价模式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定价模式,前者是垄断经营条件下的定价模式,后者是建立在电力竞争条件下的定价模式。
事实上,国内的电力定价机制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工程。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以及各种建设基金构成了整个体系。单就上网电价而言,从上世纪80年代出现独立发电企业开始,国内上网电价机制大体经历了还本付息电价、经营期电价和标杆电价三个阶段。而现实中,则要比这些更为复杂。
还本付息电价,本质是以政府信用担保和行政计划手段,来保证新建机组和电厂的投资回报。在长期缺电的背景下,该政策沿袭了十几年。其导致的结果是,建造成本飙升、“一机一价、一厂一价”的乱象。为约束电力建设成本,上世纪90年代末,国家将还本付息电价改为“经营期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