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希望被寄托在了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的试点上,但其最终却是另一种结局。2010年5月,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正式启动运行,首次将用户作为市场购电主体纳入市场,参与竞争。由发电、用户、电网三方共同参与的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在“发电侧和用户侧”引入双向竞争。这是国内正式运行的第一个电力多边交易市场,被视为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突破。
然而,运行3个月之后,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被国家发改委以给了高能耗产业“优惠电价”为名叫停。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整顿规范电价秩序的通知》,严禁以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以及开展电力市场单边、多边交易等形式,压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如今,华北电监局官网上仅公布了2010年5、6、7月内蒙古多边电力交易情况。与此同时,除福建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获批复之外,浙江、江苏、重庆等地的交易试点仍被冻结。
业内人士认为,无论如何在内蒙古开展多边交易是电力市场化的重要步骤。另外,多边交易规划的设计,与国内一些地区实施的“优惠电价”完全不同,只要操作得当、运行规范,提高高能耗企业竞价门槛,可以推进节能降耗,并提高电力资源的配置效率。
不过,多边交易模式三方市场参与主体,以协商或竞价的方式由购电和售电双方自行形成电价,打破了传统的“政府指导价”的定价方式。同时,这一试点首次将电力消费者作为购电主体进入市场,打破了电网公司独家购电的垄断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