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发展目标
第一节 总体发展目标
根据需求预测结果,按照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原则明确湖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到2020年,全省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415座,分散式充电桩20万个,满足全省22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同步推进长株潭、环洞庭湖、大湘南、大湘西区域内部充电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争取实现与国家层面的互联互通,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培育一批具有行业竞争力的整车制造、零配件生产及充电服务企业,力争到2020年全省电动汽车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
第二节 分区域发展目标
——结合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工作,大力推进长株潭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200座,分散式充电桩11万个,满足12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
——结合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积极推进益阳、常德、岳阳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70座,分散式充电桩2.9万个,满足3.2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5公里。
——结合湘南承接产业转移需求,积极推进衡阳、郴州、永州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70座,分散式充电桩2.9万个,满足3.2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5公里。
——结合大湘西开发,鼓励推进邵阳、娄底、怀化、湘西、张家界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75座,分散式充电桩3.2万个,满足3.6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5公里。
第三节 分场所发展目标
——结合“十三五”全省“六纵七横”高速公路网规划,新增50座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站,实现主要高速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基本满足城际出行需要。
——结合公交、机场通勤、景区客运、出租、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停车场所,新增170座客车充换电站、65座出租车充换电站、60座环卫物流专用车充电站。
——结合居民区、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写字楼、工业园区单位停车位,积极配建公务与私人乘用车充电桩,新增17.8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
——结合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大型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城市公共停车场,新增7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2.2万个分散公共充电桩,满足临时补电需要。
表4 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