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相关政策
目前,湖南省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政策以国家层面为主,省级层面为辅。
——国家层面。汽车政策: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2016-2020年继续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补助。充电设施政策:财政部牵头出台了《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2016-2020年,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的省(区、市)安排奖励资金,奖励标准根据各省(区、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确定,推广量越大,奖励资金越多。
——省级层面。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⑥](湘政办发[2014]50号)。补贴政策:2013-2015年,电动汽车省内补贴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给予补贴(公务车除外),其中省级承担补贴金额的30%,市州承担补贴金额的70%。价格政策:以国家发改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每千瓦时收费上限标准为0.8元。规划政策:各市州政府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主体,将充换电站、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总体规划。用地政策:各市州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保障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所需土地,长沙市采取划拨或工业出让用地的形式予以解决。
第四节 问题与挑战
——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及利用情况不理想。一方面,长株潭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电动汽车增长较快,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足,难以满足充电需求。另一方面,部分地区由于配套政策不完善、资金投入不足、宣传力度不够、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不合理、设施通用性较差等原因,用户对电动汽车接受程度不高,存在充电基础设施利用率较低甚至长期闲置情况。
——建设实施难度较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涉及规划、用地、消防、电力、物业、群众等多个方面,利益主体分散,协调难度较大。在私人乘用车领域,大量停车位不固定的用户不具备安装条件;在城市公共领域,核心地区土地资源紧张,用地难以保障;在城际快充领域,一些高速服务区不愿或无法提供充电站用地,需要重新征地。此外,充电基础设施涉及公共电网、用户侧电力设施、道路管线等改造,需要的电力容量大、改造工程大,增加了建设难度。
——成熟商业模式尚未形成。各市州政府和相关企业通过实行融资租赁、特许经营权质押、峰谷电价、充电服务费、拓展电子商务和广告等措施,在商业模式探索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行业整体仍处于微利甚至亏损水平,尚未形成可大规模应用推广的成熟商业模式。
——标准规范体系执行不严格。国家现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技术标准58项,已发布29项[⑦]。部分技术标准尚未严格执行,导致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市场准入门槛低、设备品质良莠不齐、与不同电动汽车不兼容等一系列问题,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配套支持政策仍需加强。仍然存在城市建设、用地和配电网改造等相关规划考虑不足、财税支持力度不大、对居民小区和社会停车场等安装困难的场所协调推动不够等政策性问题。
第二章 充电设施发展需求预测
第一节 电动汽车发展预测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城市化水平稳步提高、交通环境逐步改善,全省汽车消费日趋活跃,汽车保有量大幅增加。2014年,全省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434.48万辆,是2008年的3.2倍,2004年的6.1倍。其中私家车384.71万辆,占民用汽车的比重达88.5%,比2008年高18.6个百分点,比2004年高30.5个百分点[⑧]。按照现有发展趋势测算,预计到2020年,全省民用汽车保有量将超过950万辆。
图3 2008-2014年湖南省汽车拥有量示意图[⑨]
此外,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交通运输业智能交通发展战略(2012-2020年)》和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2020年,全国汽车保有量将超过2亿辆,电动汽车保有量达到500万辆,渗透率约为2%~2.5%。结合我省电动汽车发展实际,预计到2020年,全省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22万辆,其中电动客车约2万辆,电动出租车约1.32万辆,电动环卫、物流等专用车约8800辆,电动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约17.8万辆。
表1 2016-2020年全省新增电动汽车分类预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