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人及个人家庭自建的充电设施及这类设施接入充电服务大网络
个人及个人家庭会基于两种目的自建充电设施,即一种是自己购买了电动汽车,所以安装充电设施,主要目的是自用;另一种是基于投资目的建设充电设施。本人认为,不论出于何种目的,只要他自愿接入充电服务大网络,政府都应该支持。这对迅速发展充电网络有着十分重要而且也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所以,政府及政策应当给予支持、鼓励和政策倾斜。
私人购买了电动汽车,且家中有停车位置能安装充电设施者,经过其申请,电力公司应该无条件为其接通三相电源,或专用于电动汽车充电的单相电源,至其指定地点,除电表、插座、从电表接出的电源线以及该户主要接入充电服务网络的专用电表(含网络电费结算机等),要个人购买之外,其它如变压器,从电源至用户处的电缆等属于电力公司财产,故应该由电力公司投资购买。电费按普通电费结算,即单相电0.55元/度,三相电0.85元/度,不得加价,有夜间谷底用电优惠的,还要执行优惠价格。
个人基于投资角度安装的充电设施这一方面。如果某人家中或者门前院后通路的方便的地方有停车位的,经其申请安装一个或多个充电装置,电力公司经过考察符合安装条件的,应该无条件为其安装。从电力公司电网接电,也按单相电0.55元/度,三相电0.85元/度计算,有优惠时段的,要按优惠价计算。个人可以加价50~80%,再卖给来其家中充电的电动汽车,即按单相电0.83~1元/度,三相电按1.28~1.53元/度卖出。从投资角度来说,这也是一个很好的全民投资项目,回报率较高。例如,某人家中有两个车位,能安装充电装置,如果每个车位每天能卖出100度电,则单相电的话能给他带来28~44元/天,三相电的话能有43~68元/天,月有840~1320元,或者三相电1290~2040元的收入,两个车位再翻倍,即单相电1680~2640元/月,三相电2580~4080元/月收入,而安装两个电表及附属配件设施,也不是很大的投资。而带来的这笔收入,对于不是很富裕的人来说,也是一笔不错的财富,而且是月月有,年年有。对于广大电动车主来说,从此告别二、三元一度的高价电,这样便宜的电费,他们当然能够接受的。这是一个让投资人和车主双方获益的,两全其美的项目,估计只要一推出,响应的人会很多。所以,只要政府做好相应工作,千千万万的充电停车位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出现在中华大地,为彻底解决充电难和里程焦虑铺平道路。
和有车人安装自用充电装置一样,变压器等应该属于电力公司投资,个人应该只负责个人的那一部分。电费结算方面,应该由车主用刷卡等空中结算方式先付款给电力公司,电力公司再通过转账等形式,即时或月结的方式与车位主人(即电表方)结算。这样可以避免车位主人欺生宰客等纠纷发生,也可以避免车位主人现场收费的人工支出,使车位主人的效益最大化。当然电力公司应该保留每一个充电车位的所有充电服务数据,或者在电表中植入可供车位主人查看充电记录的方法或程序 ,必要时政府可以允许电力公司收取车位主人的服务费,以2~5%为宜,即单相电1~3分/度,三相电1.5~4分/度为宜。
私人的充电设施对外开放,加入充电服务大网络,我个人认为是可行的。哪怕就是现在的私人充电桩,理论上也可以对外开放,只是要面临两个问题:第一是,没有电力公司的网络化空中支付平台,要自己用人工对来充电的车辆进行值守和收费,这样,单人工费就不划算了;二是私人充电桩都建在其住宅内或车库内,除非允许来充电的车辆进入私人领域,否则很难实现,况且现在的充电桩流出的电都是直流电,如果将直流电引到外面来,则直流电会因距离太远而迅速衰减,而交流电在几百米甚至几千米内的衰减不明显。这个常识,早在一百多年前的两大巨人之争,即爱迪生和特斯拉之争已经证实了,这里不在繁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