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区域建设目标
1、加快发展地区
到 2020 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7400 座,分散式充 电桩超过 250 万个,以满足超过 266 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 例不低于 1:7,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 0.9 公里; 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争达到 1:12,城市核 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 2 公里。
率先建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雾霾防治重点区 域的城际快充网络,各主要城市间实现互联互通。
2、示范推广地区
到 2020 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4300 座,分散式充 电桩超过 220 万个,以满足超过 223 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 例不低于 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 1 公里; 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争达到 1:15,城市核 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 2.5 公里。
加强与加快发展地区的互联互通,以高速公路网为基 础,逐步推进全国范围的城际快充网络建设。
3、积极促进地区
到 2020 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 400座,分散式充 电桩超过 10 万个,以满足超过 11 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省会等主要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 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 2 公里。
按需开展城际快充网络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