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智慧城市试点有待论证并展开
我国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新城建设基本在每个城市都在同步推进,截止2014年9月,全国至少有900座新城。新城建设不仅要有智慧的理念,同时要致力于标准化和规范化。以芬兰为例,截止2014年底,通过四年的国际合作,中芬部际间生态合作试点项目有四个:中芬合作共青数字生态城、中芬(丹阳)数字生态园区、中芬生态谷和中芬北京移动硅谷生态创新园;地方性产业型合作项目两个:中芬高新技术产业园(浙江杭州)和中芬绿色科技产业园(江苏常州),并且三个试点正在推动中:中芬可持续生态城(江苏苏州)、香港中芬生态城(辽宁大连)、中芬生态产业园(江苏扬州)。
而中美在生态城市领域的国际合作,自2013年以来,美国能源部和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中美城市试点(河北廊坊市、山东潍坊、日照市、河南鹤壁、济源市、安徽合肥市等)。在部际指导下,美国能源部下属国家实验室和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等共同研讨实施高影响力技术示范项目的机会。而中美政府间尚未在智慧城市试点方面有公开的合作项目/意向,美方企业与中国地方城市的政企合作项目约有30余个。国际合作智慧试点项目,更需要强调机制保障和标准建设,为我国形成具有指导性强、操作性好的政策标准提供有效参考。商务部在推进国际合作生态园项目中形成了长效机制(联席会议、标准规范、奖励机制等)。自《新型城镇化规划》颁布以来,特别是试点方案的发布,综合集成、综合的智慧解决方案成为城市建设的重点技术支撑,尝试整合中美智慧城市建设的垂直要素,开展综合技术创新。鉴于美国国家、城市在智慧城市领域的建设实践和拥有的智慧城市企业能力,拓展中美在智慧城市领域的城市(区、园)试点存在显著空间。
四、中美政府与行业间智慧城市合作潜力分析
与其他同领域国际合作相比,中美政府间生态智慧城市合作经验主要体现在适应性技术应用、体制机制标准建设、顶层设计资金保障、产城融合和多部门协同等。
4.1 中美省州城市间国际合作基础广泛有效
中美于1979年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经过30多年的双边和多边合作(特别是改革开发以来)。从外交层面分析,自1990年以来(特别是2000年之后),建立了约244对友好省市,其中省州51对,城市193对,是中国与外国设立友好省市数量第二多的国家,总数接近与日本建立的友好省市。中美友好省州除新疆、西藏均覆盖;省会城市除南昌、西宁和银川,均覆盖,在经贸、文化和旅游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
4.2智慧城市总体水平与基础质量有待提高
当前,我国有277个国家级智慧城市试点正在创建中,而提出创建要求的城市总数约在500个,2015年度中国尚无城市(区)被列入A-RA级别,其他入选城市包括上海(Top 83,M)、北京(Top99,M)、广州(Top104,M)、深圳(Top118,M)、重庆(Top131,B)、天津(Top135,B)、武汉(Top136,B)、苏州(Top138,B)、沈阳(Top142,B)和哈尔滨(Top146,B)。目前,中国宽带排名世界75位,物联网传输刚起步,相关法律、标准规范相对滞后,技术创新与应用处于起步阶段,而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这些方面的建设都位居世界前列[9]。总体上,我国开展智慧城市建设,重视硬件投入,缺少市民沟通参与;建设模式单一,对经济成本和后期商业模式思考探索不足;将关联性不大的建设项目归为智慧城市,增加社会对智慧城市建设的质疑;工程建设和实际问题的针对性和迫切性关联得不够紧密,投资经济性思维不足;对于优化城市发展环境,增强城镇功能和培育智慧产业的智慧顶层设计和实施部署力度不够;与生态城市、人文城市等以人为本的历史传承和生态文明衔接互动不足;坚持信息安全,部门间信息孤岛局面改善水平不够,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的渠道、机制和水平有待提高;智慧城市行业协同创新的体系建设处于初级阶段,尚未形成有引领性的智库主体,在公共角度思考、规划和提供智慧城市知识创新的能力相当薄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