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电网的监管收益率是刺激电网投资,确保输配电容量充足的政策工具。第一个周期起始于2008年,监管收益率初定为10%。但贯穿整个五年的监管周期,电网建设始终不能完全满足经济需求。这在矿业繁荣的昆士兰州表现的尤为明显。2013年第二个监管周期起始,AER就将监管收益率调降为7-7.5%。无论是拟定周期,还是拟定算法都还有调整优化的空间。AER正在探索采取更多的灵活性来应用这一政策工具。
图.2009-2013年整售电价趋势图
澳洲电改是澳洲能源体制改革的一部分,是其能源改革的先行领域。澳洲电改的推动过程具有明显的立法先行的特征,先确定联邦层面的愿景和顶层设计,再立法界定市场体制和关键角色,然后依据法律边界来配套行政机构并授权,最后将细则立法来敲定执行流程和政策工具池。无论是前期的顶层设计,价格机制选择,还是电改进程中的政策工具开发和争端解决机制,澳洲电改有比较明显的市场派主导的痕迹,始终把改革愿景摆在首位,侧重对规则的拟定和修改。
因为在行政体制、改革起点、行业结构等方面的差异,澳洲的一些制度选择,特别是“全独立设计”、私有化和“全电量竞价”等,可能并不适用于我国。但在售电市场化、监管政策及工具设计、改革过渡期管理以及行业争端解决机制等方面,依然有不少值得我国借鉴之处。
(作者系深圳能源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运行主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