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策思路及建议
电力系统及其支撑的工业体系一旦形成,对经济发展有较强的路径锁定效应,直接影响一国的综合竞争力。“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加强统筹规划和系统优化是提升能源效率和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四革命一合作”能源战略的有效抓手。“十三五”及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电力发展仍有较大的增量空间,应当适应新常态,树立系统、全面、协调的规划理念,建立“全国一盘棋”的统一规划机制,采用综合资源规划等方法,统筹增量优化与存量调整,打造高效、智能、安全的现代电力系统,全面提升系统效率、经济效益和环保水平。建议重点实施以下举措:
1、下大力气提高电力系统调峰和消纳可再生能源的能力
“十三五”应统一思想,尽快行动,补上电力系统缺少优质调峰机组的短板,摆脱现行主要靠煤电调峰的路径依赖。重点是加快建设抽水蓄能、流域龙头水电站等调峰机组,适度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加强风、光、火、水、气等多种电源和储能设施集成互补。尽管优质调峰机组成本相对较高,但系统节省的投资和成本,将远大于新增调峰机组的支出,这样将促进电力系统大幅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社会用能福利也将明显提升。
为了使上述优质调峰机组最大化发挥作用,应配套建立调峰成本补偿机制,如实行上网峰谷电价,或建立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交易市场等,激励并约束电网企业改进和完善电力调度,增强系统自适应能力,统筹用好各类型机组的调峰功能,大幅提高电力设备利用小时和负荷率。初步测算,西北、华北电网通过增加5%的系统调峰能力,预计可多消纳风电700万和1000万千瓦,电网的风电消纳能力可提高50%左右;通过建设一个多年调节龙头水电站(如金沙江龙盘电站),可使枯水期电量提高一倍以上。
同时,应改变风电不能弃风的机械论观点。多方面研究表明,适当弃风特别是主动弃掉发电时间很短的尖峰电量,可大幅增强电网吸纳风电的能力。据测算,“十三五”如果机械地全额保障性收购风电,完全不允许弃风,全国仅能消纳风电约1.5亿千瓦;如果考虑全国弃风5%,则可消纳风电3.4亿千瓦,消纳能力提高一倍以上,其中“三北”地区就可消纳风电1.1亿千瓦,消纳能力提高两倍左右。同时,应出台政策鼓励风电、光伏发电优先就地消纳(如利用低谷电量供热、制氢、给电动汽车充电等)和分布式发展,减轻跨区输送压力,化解大量弃风弃光的困境。
另外,对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应采取逐步降价、合理调控发展速度和规模的策略,减少对补贴的依赖,赢得更大更长远的发展空间。从成本变化趋势和市场投资积极性看,我国可再生能源有较大的降价潜力。在补贴不到位的情况下,目前有的地区光伏发电项目转手出让两次后仍有利可图,各类市场主体对投资可再生能源发电热情不减,可见当前的电价还是很有吸引力的,反过来也说明降价是可行和需要的。从欧美的经验教训看,可再生能源补贴不宜无限制增加,否则会使整个产业“不思进取”,最终丧失竞争力和发展机遇。“十三五”期间,应根据社会承受力,设定未来若干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标准和补贴规模,并提前向社会公布,通过倒逼机制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优胜劣汰,这样才有利于整个产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