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有非正式的消息表明,我国的电力改革草案将以“放开两头,监管中间”为基本的模式,并且政府不再制定发电计划。这一不算完整的信息如果属实,那将意味着我国的电力改革基本延续“增量”改革的思路。但是,不幸的是,在当前的环境下,这一改革方案的力度是远远不够的,并且没有体现改革的重点——输配环节,还蕴藏着不小的电价上涨风险。本文将就此进行一些初步的探讨。
关于我国改革的几个特点与逻辑
改革无疑涉及利益调整,任何的改革都有赢家与输家,但是利益调整、零和游戏显然不是电力改革的全部,否则改革就应该叫做“你死我活的斗争”了。我国的改革,还有(或者需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我国改革的起点已经不低。纵观过去20年的电力改革历史,发达国家的主要动力在于经济效率、竞争与自由选择,最近还可能需要加上智能电网与可再生能源发展。而东欧转型国家、南美国家更多地通过电力改革,出售国有资产与私有化,解决外债与财政问题,并开放市场,从而具备加入一些国家集团(比如欧盟、经合组织)的资格。我国的改革没有其他发展中国家的问题(比如总体投资不足、国家财政吃紧等。当然,值得指出的是,笔者认为,这是上一轮改革与我国的整体经济与行政管理体制的红利,而不是其他因素,特别不是垄断因素的贡献),也不会进行“休克疗法”式的改革,其目标将与发达国家的目标接近。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
改革是“做大蛋糕”的效率改革。效率损失突出地存在于不合理的行政管制电价体系当中,特别是远距离输电的定价体系。在当前体系当中,四川水电大发的情况下,本地甚至出现过用电紧张,却要长距离、耗费高成本运到千里之外,这在市场化的电价体系内是无法想象的。更有甚者,“外送电价不高于本地上网电价”居然成为外送电的原则,这是显著的“缩小蛋糕”造成效率损失的做法。在起作用的电力市场条件下,本地的用户由于可以节约输电成本,无疑相比远端用户的竞争力更强,电力只有充分满足本地需要的基础上,才有外送的动力。
事实上,唯有“做大蛋糕”,即使出现“输家”,系统才有新的额外的剩余去补偿输家。这应该是我国改革的动力之一。
改革是能力建设。改革是复杂的、细节导向的。无论是趸售、零售电力市场设计,交易、调度与输电体系的分割与协作,从管制体系到放松管制体系的过渡,市场化主体产权、核算的变更,监管体系的设计与方式等,都需要从理论指导到具体实施的能力与领导力。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资深电力管制与产业组织教授乔斯科(Joskow)在回顾世界各国改革20年的文章中写道“我们必须认识到,一个良好运转的竞争性电力趸售与零售市场的建立,无论在技术上还是政治上,都是极具挑战的”,说的就是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