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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时间节点
2014年1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鄂改组发[2014]1号”文将电力直接交易试点作为重要改革任务,明确由省经信委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2014年4月,省经信委在原协议供电基础上全力推进全省首批直接交易试点,由蒲圻二期等8家发电企业对长江铝业、华尔靓和武钢森泰3户企业开展按直接传导模式实行试点,成交电量13.9亿千瓦时。
2014年6月,经省政府同意,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华中能源监管局、省物价局联合印发《湖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准入条件及程序等规则,直接交易试点方案得以确立。
2014年8月,全省电力直接交易联合工作小组对59家用户和20家发电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准入资格审查,公示了全省四季度38家用户和18家发电企业准入名单。
2014年9月,全省电力直接交易双边协商正式开始,下旬,省电力直接交易联合工作小组将确认双边交易结果,并视情况组织开展平台撮合交易,确保9月底前签订合同并实施。
(策划:刘进文撰文:刘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