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借鉴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的做法,国家明确细化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办法,由发电企业根据国家规定及市场供求自行决定上网电价并报政府部门备案,不再由政府部门审批,从而实现上网电价由审批定价改为机制定价,电价改革可以迈出实质性的步伐。从长远看,上网电价应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企业自主定价。
这样做的好处有三:一是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短期内难以厘清电网成本、难以核定正式输配电价的问题;二是解决了电网企业长期靠购销价差获得收入,无输配电价标准执行的问题;三是能倒逼电网企业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为强化电网输配电成本监管,正式核定独立输配电价打基础,作过渡。
5、以改变电网独家垄断经销电量为突破口,推进电网经销服务模式的改革。
要尽快改变电网企业买进卖出独家经销电量的做法,只允许其居间服务,输送电量,收取国家规定的过网费,不允许经销电量,促使其公平无岐视地开放电网,向电网服务商模式转变。同时国家要加快核定各种输电费的标准。
一是在临时输配电价基础上,尽快过渡到分省分电压等级核定输配电价;二是对跨省跨区输电线路单独核定输电价格,并过渡到分区定价;三是考虑尽快组建全国性的跨区输电公司,对其投资经营的输电线路实行邮票法打捆定价。此外国家要尽快研究调整电网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评价办法,回归其准公益性企业属性,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
6、以解决电价交叉补贴为突破口,推进销售电价改革。
一是简化销售电价的结构分类。在2013年内,将现行8类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和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三类,同一大类中通过不同电压等级和用电负荷特性体现供电成本差异。
二是逐步减少销售电价中交叉补贴。逐步将现有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情况公开透明化,将销售电价进行有升有降的结构性调整,由暗补改为明补,尽快研究建立电力社会普遍服务政策。
三是推进售电市场全面开放,销售电价在政府监管下基本由市场形成。全面开放电网,引入零售商制度,允许更多的竞争性用户选择供电方;对竞争性和专营用户实行不同的电价形成机制和管理方式。
在电价政策方面,实施以下调整完善措施:
1、在过渡期,对燃煤电厂继续实行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并加以完善。要根据机组造价、煤价、设计利用小时对各地区标杆电价进行校核,适当调整。也可考虑针对地区差异实行差别标杆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