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调度机构、交易机构、输电公司各自独立的模式,如巴西。这种模式下,输电公司拥有输电网并负责输电网运行维护,调度机构负责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交易机构负责组织电力市场交易,三类机构完全独立,之间没有任何产权关系。以巴西为例,在其电力市场化改革中,将调度和交易职能完全从输电企业中分离出来,分别组建了独立的电力系统调度机构(ONS)和电力市场交易与结算机构(CCEE)。ONS由发电、输电、配电、电力交易商、电力进口商、电力出口商、有选择权的用户、用户委员会、能源矿产部、伊泰普电力交易代理商等多方派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国家互联电网系统的运营,管理国家输电网络,为电力行业各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创造条件;CCEE主要负责电力市场的交易和结算,违规确认与处罚等;而重组后的输电企业只拥有输电网资产并负责其运营维护。
输配电投融资改革及其他
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输配电体制改革不仅要促进电力市场竞争以提高效率,更要重视改革对电网发展的促进作用,把电网投融资改革和农电改革及其配套相关政策摆在十分重要的地位。
输配电环节在物理上是电力传输的唯一物理通道,在经济上有较强的自然垄断属性,输配电价格通常会受到政府管制。因此,在监管定价下,输配电投融资既要避免投资不足,又要避免过度投资的A-J效应。同时,输电项目一般具有较大的外部性,如增强系统可靠性、提高电力市场竞争效率等,存在着一定的市场失灵,需要政府的积极干预。从各国实践看,电网投融资模式主要有四种基本模式,即政府的公共投资、基于管制的企业投资、市场化投融资和管制下的公私合作(如PPP)。由于国情差异较大,不同国家采取的投融资模式也不尽相同,但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也有共同规律可循。一是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明确政府投融资的责任、范围和方式;二是理顺输配电价是健全输配电投融资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前提条件;三是鼓励市场化投融资,积极推进电网的多元化投资,国外很多输电、配电企业都是上市公司;四是制定电力监管政策必须充分考虑对电力投资的激励问题,既不能缺乏投资激励,又要避免过度刺激投资。
农电体制改革也是各国普遍关注的重要领域。与我国的农电概念不同,国际上定义的农电通常指农村电气化。农电属于电网的一部分,但由于受农村电力用户分散、消费量低、支付能力弱等因素的影响,农网供电的线路长、投资大、成本高、密度小,最终导致农网的经济效益较差,需要政府提供特殊的扶持政策。在大多数国家,农电过去由垂直一体化的国有电力公司以电网延伸方式供应,主要依靠企业内部的交叉补贴维持运营。随着各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推进,电力产业重组和国有电力公司私有化以及电价交叉补贴机制的取消,农电也受到了一定的冲击,一些国家和地区改革后出现了农村电气化水平下降的情况。由此可见,一方面,农电是输配电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体制改革通常纳入输配电体制改革统筹考虑;另一方面,农电的特性决定了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解决农村供电问题。农电与电力普遍服务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等紧密相关,在政策上属于国家农业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