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电力规划的功能定位,发挥其指导引领电力工业全面发展的作用。
我国每五年要编制一部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这份纲要统领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而与这一总体规划相伴形成的电力工业规划,从多个五年规划(计划)出台的本子来看,更像一个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或者说产能扩充规划,这与它本身的功能定位很不相称。笔者认为电力规划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
第一,要把合理控制电力消费总量,加强节约使用电力作为一种新的资源纳入规划,在这方面我们已经取得了许多经验,亟需通过规划把它肯定下来,有些需要以指标加以体现,以便于规划实施与考核。
第二,我国仍处在电力需求增长区间,但增长势头趋缓,开始局部走向饱和区,产能扩充仍然是主流发展走势。
因此规划的主要内容依然是以满足合理需求为导向的新项目开发的安排,即电源开发安排和相应的电网安排。这一部分在以往的规划中是其主要部分,在新编制的规划中突出总量、结构、布局等宏观要求。
第三,对存量资产配置进行优化、技术改造,提高其资产运营效率,使电力工业总体的投入产出水平得以改善的安排,要在新的规划本子中进一步加强,这在以往的规划中是缺失的。
第四,科技创新是电力行业进一步增长的动力,为此,对电力工业的资本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改善做出规划安排。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主要依靠科技进步,故科技发展目标,主要的方向、科技投入强度、科技力量的组织应进入规划。
第五,环保生态及电力行业社会责任的担当进入规划,这是社会发展对电力产业的要求,在今后规划编制中要从目标措施、效果评估等方面作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