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风电行业普遍采用“1441”的付款方式,即合同签订时风电项目业主支付10%的总设备款给风电设备制造商,生产启动和设备交付时再分别支付货款的40%、最后再支付10%的质量保证金。
她指出,由于风电合同生效与交货期较短,业主支付10%的合同签订金以后,大部分资金需要风电设备制造商垫资,这给风电设备制造商造成很大的资金压力,更有甚者,业主在确认收货以后还以各种理由拖欠货款,使得风电设备制造商资金收不回来,不得不拖欠风电零部件设备供应商的货款,造成了行业的“三角债”的情况。
为此她建议,首先,国家应尽快落实新能源补贴款项;其次,要严把项目审批关,把是否具备项目融资能力作为项目建设审批的条件之一;第三,国家能源局对不及时提供设备款的业主应该定期公布,把其作为项目审批中的诚信依据;最后,要成立专门机构清理风电行业的拖欠款,以保证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鼓励各种投资主体积极参与风电开发
近年来,随着风电装机规模连年走低,资本市场对风电产业的投资积极性不断下降。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明阳风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张传卫表示,随着风电产业的利润水平连续下降,投资回报率低于社会投资平均水平,风电开发商的积极性被严重挫伤,这也是风电投资热度下降的根本原因。
在他看来,导致风电行业回报率低下、风电开放商投资积极性受挫的原因来自三方面:一是“弃风”限电,加上补贴不到位导致开发商的利润率下滑;二是风电开发难度加大,成本攀升挤压风电开发商的利润空间;三是由于风电下游市场的利润率下滑,金融机构将风电列入高风险行业,取消贷款利率优惠,实行基准利率或利率上浮,造成风电开发的融资成本大幅上升。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张传卫建议,首先要在2017年之前保持现有电价政策,以稳定市场环境和投资信心;其次,要解决弃风限电和补贴拖欠的问题;第三是要建立完善的风电行业金融服务体系,鼓励成立国家级的风电开发担保公司,完善产业贷款担保模式;并推动租赁和保险等金融机构参与风电开发,分散和化解风电项目的投资风险。
热点三智能电网
加快智能电网发展也成为两会热议的话题之一,代表们认为,面对我国能源发展的严峻挑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升级,必须要发展以特高压为骨干网架的坚强智能电网。当前,以电网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成为我国智能电网被赋予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