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并网设备配置的标准
为了保障分布式能源系统并网后,配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国家应制定分布式能源并网设备配置的标准。分布式能源系统要按照并网设备配置标准,安装必要的电能计量装置、同期和解列装置、安全保护装置及通信调度装置等设备。
电能计量装置,对于“并网不上网”的分布式能源系统,在公共接入点安装单向的电能计量装置,对于“并网且上网”的分布式能源系统,在公共接入点需要安装双向电能计量装置和自动抄表装置。
同期和解列装置,分布式能源系统与公共电网接入点应配置同期装置和解列装置,满足分布式能源系统并入电网和退出电网的要求。
保护装置,“并网且上网”的分布式能源系统,其相关继电保护配置和整定应与公共电网相匹配,应配置相应的元件保护、系统保护、防孤岛保护等装置接入10kV以上电网的分布式能源系统的变电站应安装故障录波仪。“并网不上网”的分布式能源系统,应配置逆功率继电器或采取其它技术措施防止向公用电网倒送电力电量。
通信调度装置,分布式能源系统,应配置与调度联系的电话,通过10kV,35kV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能源系统必须具备与电网调度机构之间进行数据通信的能力,能够采集电源的电气运行工况,上传至电网调度机构,同时具有接受电网调度机构控制调节指令的能力。并网双方的通信系统应以满足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对电力系统通信业务的要求为前提,满足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及调度电话等业务对电力通信的要求。参照各地分布式能源系统并网规程规定,对于 “并网不上网”的分布式能源系统,以及容量在3MW以下,采用非旋转发电装置的“并网且上网”分布式能源系统,通信调度装置可进行一定的简化。
表2 不同的并网方式对并网设备的要求
(三)小结
分布式能源系统需要与公共电网并网运行,以提高分布式能源系统运行的经济性和供电可靠性,但是也会对公共配电网的安全运行产生影响。
因此,综合考虑提高能效、天然气价格、并网设备投资、电网改造等因素,对于非可再生分布式能源,现阶段建议采用“并网不上网”的方式以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降低分布式能源系统的投资随着我国智能电网的建设和发展能源价格体系的完善电网接纳分布式能源的能力不断提升可逐步由分布式能源业主自主选择并网方式。
三、电价机制与接网费用
分布式能源具有双重属性,作为电力用户需要需要电网提供备用和电力补充供应,向电网企业支付的备用费和购电费,作为发电企业,在并网运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接网费用,同时多余电力需要向电网企业进行出售。因此,分布式能源的电价机制包括向电网企业购电的价格机制、余电上网价格机制和接网价格。分布式能源向用户提供电力的价格,通常由分布式能源业主与其他用户协商确定,本课题不进行相关研究。
(一)我国现行的电价机制
目前我国的电价体系主要包括上网电价、销售电价两部分。由于缺乏独立的形成机制和表现形式输配电价主要通过电网购销差价体现尚未真正形成独立的输配电价机制。同时以省为价区不同省市、区的电价水平往往有所区别。 上网电价目前一般由政府制定但逐步开始引入市场定价机制。由于历史影响上网电价形成机制较为复杂多种电价形式并存。目前上网电价主要实行了经营期电价、标杆电价、煤电价格联动、招标定价、市场竞价等多种电价形成机制。 销售电价由政府制定电价水平一般根据各地销售电价历史水平、购电成本以及供电成本包括燃料、建设、运营与维修成本等、需要的新增费用等的变化逐步调整形成。现行销售电价一般包括居民生活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商业用电、非工业与普通工业用电、大工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贫困县农排用电等用电类别各电力用户之间交叉补贴严重。
(二)向电网企业支付的电费构成
对分布式能源用户电网企业除了为分布式能源不能覆盖的负荷部分提供供电服务之外还为用户的整个用电系统提供备用。由于电力系统具有发供用电一致性的特点不论分布式能源的用户的用电量多少或用电与否电力企业为了满足其随时用电的需要必须要准备着一定的发、供电设备容量。在国外分布式能源用户向电网企业支付的电费包括两部分一是支付向电网企业的购电费用二是需要支付电网企业所提供备用的费用。例如美国各州都针对电网为分布式能源提供的备用制定了相应的价格以保证电网企业的合理收益。 我国分布式能源用户向电网企业支付的电费也包括两部分一是向电网企业购电的电量费用二是电网企业为其提供备用费用。其中电量费用根据分布式能源用户的实际购电量按照用户的销售目录电价进行收取并包括政府规定的各类电费附加和各类基金备用费用可以参照自备电厂的基本电费机制按照分布式能源用户的用电设备容量KVA或其最大需求量KW进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