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评估概要
规划的评估是规划实施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促进规划有效落实的重要手段。今年已进入“十四五”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为全面检查总体进展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系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规划落实,根据《关于印发<全区“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大署发改字〔2023〕27号)的要求,今年4月份以来,我区组织开展了“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并印发《呼中区“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发展和改革局具体负责评估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与各部门、各单位密切沟通交流,及时解决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主动,密切配合,按照《方案》要求完成了所承担的专项评估任务,为《纲要》评估报告的起草提供了有力支撑。
本次评估的时间范围为“十四五”规划期内的2021年至2023年6月。
主要指标实现情况分为:完成规划目标序时进度、未完成规划目标序时进度。按序时进度2022年完成规划的40%,或2023年6月份完成规划的50%为完成规划序时进度,否则为未完成规划序时进度。主要战略任务实施情况分为: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完成“十四五”规划中期任务、未完成“十四五”规划中期任务。
第二章 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从这次中期评估结果看,《纲要》实施两年半以来,总体进展良好,基本完成中期目标或完成规划目标序时进度。
“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分为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详见附件1),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登记失业率、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幅,由于我区无数据来源,均采用大兴安岭地区的指标。
一、约束性指标实现情况
1.绿色转型指标
(1)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2021年降幅3.2%,完成2021年地区下达指标,完成规划目标序时进度;预计2025年完成规划目标。
(2)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幅(%)(大兴安岭地区):2021年降幅3.57%,完成地区下达的3.2%降幅指标完成规划目标序时进度;预计2025年完成规划目标。
(3)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占地表水比例(%):2021年、2022年、2023年上半年均完成100%,完成规划中期目标;预计2025年完成规划目标。
(4)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2021年、2022年、2023年上半年均完成100%,完成规划中期目标;预计2025年完成规划目标。
(5)森林覆盖率(%):2023年6月份完成95.18%,同比2020年96.19%,下降0.01%。我区2021年无森林火灾发生,2022年3起雷击火共3.28公顷,对森林覆盖率影响甚微,加之这几年我区积极采取封山育林等森林保护和培育措施,森林覆盖率和有林地面积应该正向增长。由于今年国土资源三调和林业调查数据进行对接融合时产生了误差,造成森林覆盖率和有林地面积负增长的表象。
(6)有林地面积(万公顷):2023年6月份完成72.4085万公顷,同比2020年73.1887万公顷,减少0.7802万公顷。也是由于今年国土资源三调和林业调查数据对接融合,产生误差造成的负增长的表象。
(7)森林蓄积量(亿立方米):2023年6月份完成0.7185亿立方米,同比2020年0.7053亿立方米,年均增长0.75%,完成规划中期目标;预计2025年完成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