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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桦甸:推进大嘎河抽水蓄能电站和木箕河抽水蓄能电站在“十四五”期间取得突破性进展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桦甸市人民政府    2022/10/21 16:52:06  我要投稿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10月20日,桦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桦甸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

《规划》指出,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加快推进清洁燃料供应体系建设,加快发展生物质能产业,推动秸秆燃料化利用。实施电力优质服务提升工程,加强城市配电网改造与建设,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

全力推进水资源发电工程。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全力推动桦甸红石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积极推进大嘎河抽水蓄能电站和木箕河抽水蓄能电站在“十四五”期间取得突破性进展,力争“十五五”开工建设。

原文如下:

桦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桦甸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桦政办发〔2022〕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吉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桦甸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2022年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桦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桦甸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 开启生态环保新征程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期,是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期。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桦甸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对于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推进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在总结“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基础上,全面落实国家、吉林省、吉林市以及桦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促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为重点,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系统谋划桦甸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建设体现金城特色、彰显金城魅力的生态强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进振兴发展新征程、谱写生态文明新篇章打造金城样板。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成效

“十三五”以来,全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攻坚克难、积极作为,完成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任务,实现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加强各项污染防治、环境监管和生态建设工作,全力以赴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为桦甸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十三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2020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气比例达86.3%,较2015年81.1%提高5.2个百分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比例为0.8%,较2015年下降0.2%。

桦甸市国考和省考9个水质断面中,松花江和辉发河干流及支流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89%,完成松花江及辉发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的规划目标;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2.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高效推进

把各级环保督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抓紧抓好落实。通过高位推动,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健全完善四项机制、八项制度和“三本账”,综合运用调度、预警、通报、约谈、专项督察等手段,统筹推进督察问题整改。截至2020年底,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交办案件262件,办结率99.2%。

3.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丰硕

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统筹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着力解决燃煤、机动车、秸秆焚烧、工业和扬尘污染,对重污染天气预防及管控实施精准化管理。大力发展集中供热,推动重点排污单位退城入园,新建半焦电厂和城西供热站,拆除原有热电厂;淘汰10吨以下燃煤锅炉120台,城市建成区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提前两年完成;完成14台在用20吨以上燃煤供热锅炉脱硫除尘改造,烟气实现达标排放,并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淘汰黄标车803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油站、储油车、油罐车全部完成了油气回收改造;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建立完善网格化监管、秸秆离田等10项工作机制;推动窑炉整治,陶瓷、瓦业工业窑炉基本实现达标排放,粮食烘干热风炉整治有序推进;开展散乱污企业治理,取缔“小散乱污”企业24户;125家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SO2 3464.36吨、NOX 835.61吨,削减比例分别为45.44%、43.54%,完成“十三五”目标。

碧水保卫战成果丰硕。取缔桦甸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造纸厂,淘汰落后产能0.15万吨,全市无“十小”企业;稳步推进夹皮沟镇、金沙镇等7个乡镇8个污水处理站建设;城市实施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先后完成桦甸大街、人民路、乐扬街、站前街、新安大街、桦甸大街及莲花路、金城路、清水大街雨水管线工程及五桦线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雨水管线20.33千米,污水管线5.13千米,进一步提升了雨污分流能力,经济开发区企业污水全部纳管集中处理,市区污水收集率达到70%;实施了辉发河故河道水生态治理工程,完成清淤总量112万立方米、建设湿地12.5万立方米、护岸5990米;完成松花湖生态环境保护桦树乡湖滨河口湿地恢复建设项目;实施10项劣五类水体达标及水质提升工程,封堵城市内河、莲花河、火龙河等污水溢流口34处;开展入河排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各类排水口168个,监测130个,推动45处问题排污口开展整治工作,全部整治完成;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S206省道穿越关门砬子水源地段新建事故收集池5座、护栏1164米、隔离栅780米、警示标志牌8块;辉南桦甸两地交警联动审批,禁止危化品通过S206省道关门砬子段运输。实施万两河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完成万两河水利枢纽饮用水水源地围栏及警示标志设置,新建围栏7940米、界桩192个、界碑37座、警示牌9个。14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区划,并获吉林市政府批准,469个农村分散式源地划定保护范围,农村分散式水源地基本实现设立标志牌,安全围栏。到2020年底,全市氨氮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为812t/a和26280t/a,氨氮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削减率分别达到1.12%和5.15%,完成“十三五”目标。

黑土地保卫战全面启动。开展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均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完成重点监管的尾矿库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完成重金属企业排查工作,落实重金属企业监管工作;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67家企业(包括危险废物3家、医疗废物21家)固体废物纳入危险废物全过程智能监管平台管理,危险废物实现全过程监管。

4.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深入开展

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41.6%;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全市界定国家级违法违规点位58个,省级违法违规点位106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整改完成率达到100%。

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

广泛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村、乡镇收集、县转运并集中无害化处理模式,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7户养殖场;建成有机肥生产加工项目2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1.83%;建成县级区域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1个,实现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全市建成回收点10处;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入户率达到9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结合我市半山区的实际特点,在六个乡镇开展了赤眼蜂防治玉米螟工作,防螟面积达到20万亩,低毒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的普及率达到80%,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

6.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完成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完成市级管理体制调整、监测机构上划等环保垂改任务,落实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生态环境部门机构编制得到加强。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核发排污许可证578张。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成我市负责的国省控10个断面水质自动站站房建设任务,4个国控站已投入运行;建成空气质量监测站2个,实现对PM2.5的有效监测。

7.不断加强环境风险管控

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一废一库一品”管理工作。对尾矿库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尾矿库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调查风险源,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建立重点风险源清单;积极开展“冬春大会战”、“秋冬百日会战”、“查隐患、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等专项行动;全市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开展放射源安全检查。全市原拥有Cs137放射源单位共6户27枚,全部安全收贮,严格落实应急备勤制度,有效保障全市辐射环境安全。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修订《桦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方案》、《桦甸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和《桦甸市关门砬子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山麻河、金沙河和木其河共5个防控断面的三级应急防控体系;定期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演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257份,备案企业全部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桦甸起步期,也是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关键期。

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党的执政理念和国家意志,战略性地位和基础性作用日益凸显。党的十九大将生态文明纳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并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思想、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五年三次视察吉林省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东北振兴系列讲话中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示精神,为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是全市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最大的力量源泉。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强大的制度保障。国家正在加速推进包括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在内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将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国的主体功能区制度、资源环境管理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环保督察制度等将持续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支撑。在新环境保护法框架下,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监管执法等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将持续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我市完成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组建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桦甸市分局,整合部门的相关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污染排放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为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的提高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随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地方环保督察深入推进,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有了普遍提高,部门联动、基层认识等问题已经逐步破冰,各部门各地方已经逐步积极主动履行落实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从省级到各地区都得到了明显提升,尤其是在“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得到检验,生态环保能力和手段都有显著提升,队伍拉得出来、能打胜仗。各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的提高,有利于促进生态经济、循环经济等绿色经济意识形态进一步发展壮大,促进生态产业链条进一步延长,促进大幅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生态强省建设和生态强市建设为桦甸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强大动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全面落实“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省委、吉林市委加快建设生态强省决策部署,全力构建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生活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生态安全体系、生态制度体系,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更好、人居环境更美、自然生态质量更优、区域安全环境更稳、绿色发展创新活力更足的生态强市,为建设生态强省、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绿色发展势头强劲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强大助力。国家大力实施东北振兴,吉林省全力推进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战略,为桦甸绿色转型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受国际国内环境、经济、疫情等影响,国家拉动内需政策持续加码,新基建“761”工程加快实施,有效投资和促进消费持续扩大,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加快融入国内和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合理高效利用铁矿、金矿、石灰石矿等矿产资源,变资源优势为经济发展优势,为桦甸发展食药加工、新材料、旅游、矿产加工及机械制造等产业提供了机遇。随着国内外市场对绿色产品的需求愈加旺盛,绿色产业、绿色生态、绿色产品的发展势头将更加强劲,生态经济、循环经济等绿色经济形态将进一步发展壮大,生态产业链条将进一步延长,资源利用效率将大幅提高,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将大幅减少,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进入良性循环轨道。“十四五”时期,桦甸市经济社会发展以“资源转化、绿色转型”为主攻方向,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生态旅游胜地、健康产业新城、新型能源强市、绿色矿业基地”发展定位,加快建设“132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形成“一核三带四区四节点”、宜业宜游宜居宜养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在新征程中奋力开创桦甸振兴发展新局面。

城乡融合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全面解决生态环境城乡二元化问题搭建了平台。“十四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城乡融合发展力度,强化以城带乡、以工促农,资金投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都将大幅度向农村倾斜,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将得到较大改善,农村生态保护将随着乡村山水林田湖草统筹修复得到有效保护,农业面源污染将随着发展绿色农业和实施农业清洁生产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环境质量将随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得到有效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将随着美丽乡村、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得到有效加强。

第三节 “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处于攻坚期、窗口期,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十四五”时期,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严峻挑战。我市仍处于新旧发展动能转换的关键期,新兴产业支撑能力不强,传统产业转型还需要进一步提速。

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依然存在。经济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等为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带来更多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既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又要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缩小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发展与保护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交织,尤其是国家明确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的压力巨大,如何在破解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中实现统一,在超越“转”和“赶”的双重使命中实现双赢,是“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从全市自身看,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资源依赖型产业仍为主导,新兴产业规模不大,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不高,资源利用深度精度不够、链条不长,接续产业跟进不足。融合发展程度不深,农产品加工和旅游业拉动作用和关联性不突出,上下游产品衔接能力弱,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利益连接程度不深,集群效应不明显,资源优势尚未转化成产业优势。

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新旧动能转换仍处于量变阶段,产业转型升级任重道远,资源依赖型产业仍为主导地位,医药健康、绿色食品、新材料等新兴产业规模不大,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不高。农业投入结构偏粗放,农药、化肥施用量较大,利用效率还相对较低,有机肥施用面积较少,碳排放强度仍然处于高位,结构型污染是桦甸市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且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彻底改变,结构型污染非常突出。

生态环境质量质变拐点还没有到来。大气环境质量仍属于“气象影响型”,秋冬、冬春季节,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仍然极易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夏季随着气温的升高,臭氧污染问题日益凸显。水环境质量总体还不稳定,个别断面个别月份不能达到水质目标;主汛期畜禽粪污、化肥、农药、生活垃圾等可能随地表径流入河加大水质恶化风险;土壤污染问题还比较突出,矿山企业厂区及周边存在土壤污染问题;部分农用地受农药、化肥使用不合理以及工业企业影响,存在污染问题。生态破坏问题尚未全面解决,主要涉及探矿、采矿、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等问题;地表水风险尚处高位,桦甸市境内现有尾矿库企业38家,部分矿山尤其是铅锌矿、金矿等金属矿开采过程中存在重金属等污染物污染周边地表水风险。

生态环境领域短板还未全面补齐。虽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逐渐向农村延伸,农村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但发展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之间在环境基础设施、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环保工作深度和广度等方面还存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市区平房区污水收集管网还没实现全覆盖、污水还没得到全面处理。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设施不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刚刚起步,畜禽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畜禽粪污收集处理系统还不完备。秸秆综合利用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散煤治理还缺少有效手段。

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短板仍然存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队伍的力量还比较薄弱、专业化水平不高,尤其是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机构不健全,人才断层,人员严重缺乏。监测站不具备全要素、全指标监测分析能力,存在人员偏少的问题。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生态环境精准治理和精细化管理的水平还不高,在环境承载能力测算、污染成因分析等方面还缺乏有效的手段和智力支撑。工作范围和领域亟须向农村拓展延伸,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方面还需要加大推进力度。

第二章 确立新时代新愿景,绘就生态环保新蓝图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吉林市委工作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的新要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扎实推进桦甸市生态强市建设,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为总抓手,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全面推进生产生活绿色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生态环保系统化、环境治理精细化、治理能力现代化,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生态旅游胜地、健康产业新城、新型能源强市、绿色矿业基地”发展定位,加快建设“132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形成“一核三带四区四节点”、宜业宜游宜居宜养的高质量发展格局。为到二〇三五年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在新征程中奋力开创桦甸振兴发展新局面。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的党全面领导,提高能力水平。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夯实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环境质量。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把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谋打基础、利长远的善事,多干保护自然、修复生态的实事,多做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好事,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以生态环境质量目标为导向,加强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

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发展不动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用绿水青山支撑绿色发展,用绿色发展保护绿水青山,做大金山银山,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提高监管能力。坚持政策制度创新、科学技术创新、管理治理模式创新,深化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加强监察执法、环境监测、各要素环境管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规划等能力建设,以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支撑生态环境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推动完成生态环境管理战略转型。

坚持整体系统观,科学精准治污。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综合运用结构优化、污染治理、污染减排、达标排放、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协同防治水、大气、土壤、地下水、农村污染,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坚持底线思维,维护环境安全。健全生态文明法规制度体系,强化生态安全、生物安全等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控制资源利用上线,守住环境质量底线,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筑核安全防线,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风险,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显著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升,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环境风险管控水平持续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初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民生态文明素质显著增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相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打造金城样板。

到2030年,桦甸市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到2035年,达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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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的预期值以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最终分配指标为准,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指国控断面,森林覆盖率指标后续根据国土三调数据调整。

第四节 愿景展望

到2035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以生态文化、生态经济、生态责任、生态制度、生态安全为主体的生态文明体系已经形成;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全面畅通,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已经成为经济的主体,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主体功能区战略落地生根,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城市生态复合系统协调高效运转,社会主义新农村美景充分显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结构优化,生态产品供给水平持续提高;生态文明法规制度健全完善,全体社会公民的生态文明素质显著提高,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田园家园天蓝地绿、城镇乡村生态宜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桦甸大地更加美丽,人们在蓝天白云、青山绿水、舒适宁静的环境中,充分享受现代文明带来的幸福与愉悦;在新征程中奋力开创桦甸振兴发展新局面,为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增添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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