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各设区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中电投江西公司、国电江西公司、华能江西分公司、大唐江西分公司、省投资集团公司,各相关发电企业、用电企业、售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推进江西电力体制改革实施工作,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电力交易中心组建和规范运行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5月30日
江西省电力交易中心组建和规范运行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建立全省统一运营的省级电力交易机构——江西省电力交易中心。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强化政府监管作用。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电力工业发展客观要求的前提下,搭建统一开放、功能完善、运行规范的省级电力交易平台,提供可靠、高效、优质、多样的电力交易服务,形成健康的电力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培育和扩大用电市场作用,促进电力能源要素价格保持合理水平,实现电力行业与国民经济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规律,稳步推进。在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的前提下,统筹规划、有序推进交易机构组建和电力市场建设工作。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统一部署和江西省电力市场建设目标、进展情况,逐步深化交易机构相对独立改革,充分发挥发电企业、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具有相应技术与业务专长的市场主体参与交易机构建设。
依法监管,保障公平。交易机构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优质的交易服务,实现信息公开透明,保障市场公平。政府有关部门、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和管理作用,确保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决定和重大事项公平、公正。
规范运行,促进发展。通过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使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和其他业务分开,使交易机构与各市场主体相对独立,自主运营、规范运行、促进共同发展。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提供安全稳定、质优价廉的电力能源。
二、组建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
江西省电力交易中心按公司制组建,工商注册名称:“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政府监管和市场管理委员会管理下,依据《公司法》开展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日常运营。
(一)职能定位。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日常管理不受电网企业干预,为各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服务。开展以省内为主,兼顾跨省跨区的电力市场交易,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跨省跨区电能交易、省内发电权交易、“以大代小”关停机组电量交易等。
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江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和各市场主体的监督,涉及制度建设和其他重大事项均须江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表决通过。
(二)组建形式。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现有的国网江西交易中心为基础,在公司成立初期(以三年为届),按照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形式组建,由电网企业部门化管理改为相对独立的公司制管理。资本金规模根据电力交易平台建设等初始资本性支出需求设置,确保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效运转。在财务管理上,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根据稳步推进的原则,三年届满后,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或由江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提出公司改组决定,吸收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第三方机构参股,过渡至相对控股的公司制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