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分类车辆充电模式选择
不同类型车辆的充换电方式选择与车辆运营方式、日均行驶里程、单位里程能耗水平、动力电池容量、充电时间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息息相关。据了解,目前我省公交电动汽车均采用充电模式,出租电动汽车充电及换电模式均有。结合目前国内其他地区的实际运行情况,本规划中对各类型车辆的特点总结并推荐充电方式如下:
表6 各类型车辆特点及推荐充电方式选择表
(四)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据以上车辆特点及考虑的充电模式,设定各类型车辆充电设施配置原则如下:
公交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公交场站设置公交车专用充电站。公交车辆日间运行不超过1/4的车辆同时快充补电,结合夜间必须慢充补电的需求,考虑40辆公交车配置一个专用充电站,公交车原则上不单独配置分散桩。公交车充电站虽可用于小型车充电,但由于公交车场站的专用性,对城市交通组织要求较高,不具备公共开放性。具体的公交车充电设施宜结合场站大小、公交车运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出租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专用出租车服务站、大型停车场配置充换电站。出租车日均行驶里程约500~600公里,运营时间20小时;以每辆电动车续航能力为200公里计算,每日平均换电3次。综上,考虑130辆出租车配置一个充换电站或换电网点(以下将出租充换电站、换点网点、电池配送中心统称出租车充换电设施)。充换电站内充电桩可对外开放。
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专用停车场站或单位内部停车场配置充电桩。根据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车的运行特点,按车桩比1:1配置。
公务车、私人乘用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企事业内部停车场和小区停车位配置充电桩。公务车、私人乘用车均按车桩比1:1配置。
按照“适当超前”的规划原则,为提高电动汽车使用的便捷性,满足临时补电的需求,还应补充一定数量的公共充电设施;为满足电动汽车城际出行的需求,还需配置相应的城际快充站。配置原则如下:
公共充电站配置原则:结合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公共停车场、大型建筑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公共停车场所建设公共充电站。每2000辆电动车配置一座不少于4个直流快充桩的充电站。
公共分散充电桩配置原则:结合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公共停车场、大型建筑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公共停车场所建设公共分散充电桩。公共分散式充电桩数量按不低于公务车、私人乘用电动汽车总数的10%配置,原则上建议配置直流快充桩。对于建设在路内停车泊位上的充电设施,在选点时,应仔细踏勘,减少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城际快充站配置原则:每个高速服务区配套建设一座不少于4个直流快充桩的城际快充站。国省干线适当配套建设城际快充站。
各类型车辆充电设施配置均应加大电动汽车检测、维修点的覆盖范围,在充电站规划时充分考虑电动汽车检测、维修点的配套建设,以避免电动汽车抛锚等难以移动的突然问题造成交通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