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6日,贵州能监办、发展改革委、经信委、能源局印发了《贵州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及监管规则(试行)》,规定直接交易以协商合约交易为主,集中撮合交易为辅。
2015年5月12日,贵州省经信委发布《关于开展2015年第一次电力集中竞价交易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15年电力集中竞价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售电主体为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购电主体要满足年用电量3000万千瓦时以上,交易双方采取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第一次集中竞价交易时段为6~9月,第二次集中竞价交易时段为10~12月。交易报价采用价差申报方式,电力用户申报与现行目录电价中电度电价的价差,发电企业申报与上网电价的价差。
2015年5月29日,贵州省经信委印发《贵州省2015年电力集中竞价交易规则》,规定集中竞价交易通过技术支持系统或现场报价,按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成交。现场报价采取交易主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密封的集中竞价意向书后,在贵州电力市场化交易领导小组监督下,由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发电企业现场统一对集中竞价意向书开封和唱价。
2015年6月2日,贵州省经信委公布了2015年6月电力集中竞价交易成交企业名单,共有13家发电企业和144家用电企业申请参加电力集中竞价交易,预成交交易电量2.84亿千瓦时,竞价交易价差均价每千瓦时下浮4.85分,涉及3户发电企业和92户用电企业。
2015年6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将贵州省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并要求贵州省2015年7月底前上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于2015年10月15日前上报输配电价测算方案。
2015年6月26日,贵州省经信委公布了2015年7-9月电力集中竞价交易成交企业名单,共有13家发电企业和144家用电企业申请参加电力集中竞价交易,预成交交易电量11.82亿千瓦时,竞价交易价差均价每千瓦时下浮5.57分,涉及6家发电企业和102家用电企业。
2015年7月3日,贵州省经信委发布《关于开展2015年第一次电力用户挂牌交易的通知》,宣布在2015年开展电力年度直接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基础上,引入挂牌交易模式,开展2015年第一次电力用户挂牌交易。7月8日,14家电力用户进行了挂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