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2日,四川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2013年度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实施方案》,确定24家电力用户和42家发电企业参与直接交易试点,直购电量总规模按90亿千瓦时进行调控。
2014年7月,四川能监办印发《四川省2014年直购电挂牌交易细则》,推动丰水期直购电交易。将2013年6-9月直购电量51.4亿千瓦时,以水电、火电电量7:3的比例,按照装机容量平均分配到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水电和火电机组,直接匹配到发电企业和用户企业;2013年10-12月直购电量38.6亿千瓦时。
2015年2月15日,四川省经信委、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四川能监办联合下发《关于2015直购电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经信电力[2015]29号),指出2015年度四川直购电用户合计51户,总直购电量合计220亿千瓦时。
2015年4月18日,四川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的通知,指出降低重点引进项目用电用气等方面成本,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园区实施直购电试点。
四川省政府认为,四川是水电大省,每年丰水期都有大量富余电力需要消纳,实施直购电后,有助于减少弃水和提高用电量。同时,2008年汶川地震和2013年芦山地震发生后,灾后重建需要大量钢铁、水泥等物资,实施直购电可以平抑物价、保障物资供应。
云南
2010年,云南省下发了《云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但交易无实质性进展。
201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了云南省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输配电价,电网输配电价实行两部制电价,基本电价执行云南电网现行销售电价表中的大工业用电的基本电价标准;电量电价为每千瓦时0.125元人民币(下同),其中110千伏电量电价为每千瓦时0.105元,220千伏电量电价为0.086元。
2014年5月13日,经过云南云铝润鑫、涌鑫铝业、华能澜沧江水电、云南电网多次磋商,直接交易合同签订完成,交易电量84.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5.78%,占省内工业用电量的7.51%。直接交易价格为枯期0.2952元/千瓦时、平水期0.246元/千瓦时、丰水期0.2017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