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7日,为促进富余水电消纳,云南省工信委印发《2014年汛期富余水电市场化消纳工作方案》,指出,198家月生产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的电解铝、黄磷、铁合金、工业硅、钢铁、水泥等行业重点工业企业可以向2004年后投产、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厂直接购电,具体是小湾、糯扎渡、功果桥、金安桥、阿海、龙开口、鲁地拉、大盈江四级、戈兰滩等9家电厂和大朝山电厂。市场模式采用双边协商或集中撮合方式。同时,已经实施了“电石联动”、“硅电联动”、“大用户直购电”等政策的电力用户不纳入本次交易。
2014年12月22日,云南省工信委下发《2015年云南电力市场化工作方案》、《2015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细则》和《2015年云南电力市场交易电厂基数电量方案》三个文件。指出,2015年云南电力市场交易采用集中撮合交易、发电权交易、挂牌交易、直接交易4种交易模式。云铝以2014年基数电量作为2015年基数电量,其他电解铝用户基数电量按云铝2014年基数电量占其全年电量比重进行确定。电量规模约300亿千瓦时。
2015年4月23日,云南省工信委下发《2015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结算细则》。
截至2015年7月,云南已建成了“三个主体,一个中心,三个市场,四种模式”的“3134”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模式,即售电、购电、输电3个主体,交易在云南电力交易中心进行,分省内市场、省外增量市场、清洁能源市场3个电力交易市场,可通过直接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挂牌交易、发电权交易4种交易模式操作。
贵州
2009年贵州就开始推行直购电交易,为本地电解铝产业寻找出路。
2012年1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在贵州率先开展全国电力价格改革试点,探索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方式方法。
2013年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出台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意见,正式建立直购电交易机制。2013年8月正式开始实施,首月,3家大用户与电厂进行了直购电直接交易,交易电量总计1513.72万千瓦时,占三家用户当月用电量的61%,为用户减少电费支出6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