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已有辽宁、吉林、安徽、福建、广东五个省份的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正式获得批复实施,2011年全国大用户直接交易电量共完成81.94亿千瓦时。其中辽宁省抚顺铝厂向华能伊敏电厂直接购电,完成交易电量31.81亿千瓦时;吉林省中钢集团吉林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国电龙华吉林热电厂直接购电,完成交易电量4.91亿千瓦时;安徽省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向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直接购电,完成交易电量14.39亿千瓦时;福建省6家用户与6家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形成9对交易,完成交易电量28.93亿千瓦时;广东省2011年台山市大用户直购电完成交易电量2.06亿千瓦时。
201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整顿规范电价秩序的通知》,要求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或者以其他名义变相降低企业用电价格的,要立即停止执行。
2013年5月15日,大用户直购电迎来有史以来最大的转机: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行政审批。
从2013年下半年到2014年底的一年半时间内,全国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省份从个位数迅速增长到24个,除京、津、冀、海南、西藏、青海等受电力基础设施等限制,不适合试点外,其他所有省份均进行了试点,大用户直购电席卷全国。
2013年5月,国家能源局宣布一批涉及能源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或下放,其中包括“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
例如,山东省2014年全年安排交易电量100亿千瓦时,2015年上半年迅速增长到150亿千瓦时;安徽省安排2015年交易电量198亿千瓦时;广东省安排2015年交易电量227亿千瓦时;山西省安排2015年交易电量180亿千瓦时;蒙西2014年完成多边交易电量361.92亿千瓦时,占蒙西地区大工业用电量的25%左右;四川省安排2015年交易电量220亿千瓦时;云南省安排2015年交易电量300亿千瓦时。
2014年1月2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14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明确指出,全面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进一步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准入、交易等制度,扩大交易范围和规模,力争全国大部分省份开展直接交易,交易电量不低于全社会用电量的3%,并选择部分省份进行深度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