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的尝试与叫停
2002年,国务院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开展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改变电网企业独家购买电力的格局;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发电企业向较高电压等级或较大用电量的用户和配电网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直供电量的价格由发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并执行国家规定的输配电价”。
两年以后,2004年3月29日,原国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暂行办法》,提出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较高电压等级或较大用电量的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的试点。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开始起步。
之后,广东、湖北、河南、内蒙古、四川、吉林、辽宁开始了不同程度的试点,试点的规模、模式大不相同。
广东的试点规模较小,而且为“一对多”的简单模式,2006年广东省启动了台山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由台山电厂与当地六家企业直接交易,年直接交易电量约2亿千瓦时。
湖北则直接启动了双(多)边交易,2008年12月完成了53亿千瓦时的大用户与省内发电企业多边交易电量,以及3.5亿千瓦时的大用户与跨省发电企业的双边交易电量。
河南的试点主要针对电解铝产业,而且初期的试点电量规模较大。2009年3月,河南省下发《关于我省电解铝电价有关问题的函》,提出用电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电解铝用户向发电企业进行直购。2009年河南省直购电交易合计192.67亿千瓦时,约占全省直调公用燃煤机组电量的比例为12.34%。
四川的试点则以给予省内多(单)晶硅、钒钛、电解铝等高耗能企业一定程度上的电价优惠开始,并且规模迅速扩大。2008年9月,四川省经信委下发《关于落实直购电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当年直购电总量为91.55千瓦时,其最低限价为上网电价的50%,参加直购电试点的发电企业共78家。2009年,四川省共有100个电厂、94个电力大用户参与交易,完成直购电交易电量155.9亿千瓦时。
内蒙的试点起点较高,直接进行了多边交易市场的尝试,并建立了成熟的模式,一直延续至今。2008年11月17日至2009年2月17日,内蒙古通过多边交易模拟运行,最终完成电力多边交易电量85.5亿千瓦时。2009年7月1日,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启动运行,共有19家发电企业和18家用电企业参与交易,截至2010年4月,累计交易电量225.1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