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2013年国务院实施机构改革,电监会与能源局合并组建了新的国家能源局,承担电力规划、计划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同时承担电力安全监管和电力应急管理职责,国家电力管理体制发生了变化。同时,电力企业合并重组、输配分开步伐加快,企业管理体制发生变化,新《预案》应与电力行业管理体制变化相适应。
新《预案》旨在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新《预案》是电力行业应急工作的纲要,是政府和社会在大面积停电事件突发时由常态向非常态转换的应急机制,是各级政府实施处置应对的行动计划。
记者:新《预案》确定了哪些工作原则,如何理解?
王晓林:新《预案》强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是指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必须坚持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成立组织指挥机构,在应对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并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在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开展相应处置工作。
“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一是明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需要强调的是,属地为主不排除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其工作的指导,甚至统一领导和指挥,也不能排除事发地部门的协同义务。二是指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等按各自职责负责相应应对工作。
“保障民生、维护安全”是指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优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并加强对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重要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全社会共同参与”是指大面积停电事件属社会突发事件,会对全社会、各行业造成影响和损失,因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