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产业发展路径
电动客车:引导促进省内企业与国内外知名电动客车企业合作,利用先进企业的品牌、资本、技术优势、商业模式、营销理念等,打造优势品牌。支持省内电动客车生产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提升产品技术、安全性能,增强产品市场核心竞争能力。省内采购优先购置本省电动客车,通过省内市场应用带动产业快速发展。
电动专用车:整合我省农用机械、重型装备及专用汽车等领域技术优势,支持相关生产企业研制生产城乡物流、环卫、农用及工矿作业、工矿及码头运输等电动专用车,相关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同等条件下,省内优先采购,扶持企业开拓市场。引导鼓励企业对接“一带一路”发展需求,积极拓展中西部及国外市场。
电动乘用车:探索多元化电动乘用车发展路径。以《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为指导,内部培育和外部引进并重,吸引国内外知名主流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在晋投资建厂,为汽车产业发展集聚技术和人才。同时,积极支持具备乘用车生产资质的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升级拥有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
推动大同、朔州、运城等市进行城乡区间用电动乘用车试点工作,在保障产品质量、运行安全的前提下,为城乡区间用电动乘用车创造相对规范宽松的市场运行环境。在试点运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城乡区间用电动乘用车充电、质量、安全、行驶等方面的地方法规和技术标准,引导企业在研发、生产、管理、配套等方面逐步规范和提高。同步启动相关企业申报国家电动乘用车准入公告工作,促进城乡区间用电动乘用车产品升级和产业转型。
四、工作任务
(一)推进产业发展
按照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路径,培育壮大重点电动汽车生产企业。(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
落实太原、晋中、晋城等电动汽车产业基地发展规划,加快电动汽车重点项目建设,尽早实现达产达效。(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太原、晋中、晋城市人民政府)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国内外知名电动客车生产企业与省内企业合资合作,提升产业综合竞争能力;积极引进知名品牌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落户我省,配套完善与电动汽车相关的电池、电机、电控等协作产业链;推进电动专用车企业对接“一带一路”发展需求,积极拓展省外市场;加大引资、引技、引智力度,全面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