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北京市发改委规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市电动汽车实行充电服务收费,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量收取,每度收费上限标准为当日本市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经营单位可按照不超过上限标准,制定具体收费标准。作为一名电动车主,笔者对收取充电服务费的事情有一点思考与大家分享。
一、充电服务费该不该收?
1.目前影响电动汽车推广的最大障碍仍然是充电
很多网友认为,电动汽车仍然处于发展初期,现阶段收取充电服务费,对于发展电动汽车非常不利。从2014年电动汽车元年开始到现在一年有余,目前困扰电动汽车推广的最大问题仍然是充电问题,说到底是充电设施(包括自用与公用)不完善的问题。
2.自用充电设施建设缓慢,公用充电设施重要性凸显
从一年多来的推广情况看,自用充电设施进展缓慢,主要是卡在最后一步,即物业公司这里,相信很多车主和潜在车主都有共鸣。再考虑拥有固定车位的车主毕竟是少数,更多车主不具备安装自用充电设施的条件,这种情况下,公用充电设施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
3.按市场化原则建设公用充电设施,应该收取充电服务费
如上所述,目前推广电动汽车的主要难点在于充电设施不完善,加快充电设施建设速度最有效率的方式是通过市场、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一起推动,解决充电难问题。没有利润,资本是不会进入市场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收取充电服务费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充电市场壮大,也能够方便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