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本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5年6月1日起,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可在收取电费的同时,额外收取充电服务费。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量收取,每千瓦时收费上限标准为当日本市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各经营单位可在不超过上限标准情况下,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收取电动车充电服务费的时机成熟了吗?此举会否降低消费者对电动汽车的购买欲望?对新能源汽车的长远发展有何益处?充电服务费与油价挂钩合理吗?如何收取更合理?且看各方观点。
使用成本增加 购车意愿降低
■北京市某国企职员 申晓丹
作为一位即将打算购买电动汽车的消费者,我真心不希望它的使用成本过高。众所周知,除了不限购、政策补贴等利好之外,电动汽车的一大优势是使用成本较普通的燃油汽车低。而此次北京市规定的“按照当日92号汽油零售价的15%收充电服务费”,电动车车主充一次电的实际花费约比之前贵一倍,我想这是已经购买电动汽车和打算购买电动汽车的市民不愿意看到的。
我认为,如果开始收服务费,势必会使电动汽车的使用成本水涨船高,进而降低消费者对电动汽车的购买欲望,这与国家近年来支持电动车发展、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整体战略不相符。另外,如果因使用成本的上涨让更多购车者选择汽油车,可能会使本来就很糟糕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愈演愈烈。因此,对于充电服务费,我希望不要收或少收。
不过,按照相关单位的说法,开收充电服务费是希望鼓励相关企业在电动汽车基础设备建设上加大投入,继而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大发展。如果开收服务费真的能够吸引大量企业投身该领域,我相信在充分竞争的情况下,相关的收费会越来越趋于合理,让消费者接受。而且充电网络的不断完善,不仅会让我们今后使用电动汽车更加方便,还会让消费者的使用成本下降。
因此,从长远来看,如果充电服务费有利于消费者更加方便地用车,那么我们还是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的。希望相关单位在收服务费的同时,能推出更加具体的措施来推动电动汽车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切莫收了服务费,却依然没能带来任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