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广泛征求意见。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对规划方案进行科学论证。要通过专题研讨、座谈研讨、专家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确保规划研究论证充分。
(四)及时提供资料。各地区、各行业协会要积极配合,按照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及时协助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统计各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重大项目及工程情况,提交规划所需各类基础数据和资料,参与“十三五”规划系列研讨会和征求意见会议。
各地区、各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请按照要求尽快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国家能源局将根据进度安排和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协调推进规划编制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