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而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论述阐明了一个深刻道理:改革,必须以解决问题为归依。他强调,要树立“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
中国电力改革面对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是什么?如果供需关系不是主要矛盾,那么电力改革优先要解决什么矛盾?9号文件列入了几条。或许我们的解读与文件起草者完全不同,但是问题确实存在其中:
交易机制缺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由于电网公司成为电力市场的总买家和总卖家,成为阻碍市场信息传递的瓶颈。2014年全国发电装机达到每人一个千瓦,总容量达到13.6亿千瓦,但是设备利用小时在逐年一再下降后达到4286小时的新低,同比减少了235小时,其中火电厂减少达314小时。发电设备和输配电设备利用效率低,导致煤电联动之上难下,用户电价居高不下。而与此同时发电公司和电网公司还在热衷建设燃煤火电厂和大规模输电系统,银行还在盲目将钱借给这些根本无法收支平衡的项目,进而企图绑架政府。而他们对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节能服务、能效电厂等优化电力结构和节能减排的机制技术毫无兴趣。我们的电力供应与经济发展陷入“水多了和面,面多了加水”的恶性循环。电力过剩就要放任高耗能,能耗高了又要建电厂。如果让这些电力公司和电网企业直接面对这些随时会被环保取缔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看看他们还会不会为这些企业投资供电。
价格关系没有理顺,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未能理顺电价的关键是电力企业各个环节的价格制定过程非常不透明。英国人认为,电力改革的关键是透明化。尤其涉及到公共利益的价格形成的主要成本构成,既没有相应的充分竞争,也不能够提供透明的定价机制。老百姓只能看到每一个城市,甚至城镇中,电网公司的办公大楼都是最宏伟的,他们开的车子也最豪华的,员工的待遇和工资令人向往。用户要想用电,需要自己投资配电设施,设计、施工和采购必须有电力公司的员工指定,价格大大高于市场,而最后这些设施又不得不无偿移交给电网。
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各类规划协调机制不完善。我们看到国家能源局与电力相关的官员一个个被中纪委带走,各省电力局也有领导深陷丑闻。他们能够牟取私利的一个砝码就是“电力规划”,而这些规划几乎从未能够依规落实。规划成为连篇累牍的“鬼话”,成为一些政府官员设租寻租的暗箱。
发展机制不健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面临困难。《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对可再生能源强制收购,但是电网公司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以前他们说电网不够智能,从2008年底他们就开始说要减少“统一坚强智能电网”就可以彻底解决可再生能源并网收购问题,结果智能了6年,到今天我们还是对弃风弃水弃光无可奈何。2014年四川弃水100亿千瓦时、云南弃水120亿千瓦时、全国弃风150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