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目前我国已将沿海核电工程列入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包,并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计划启动一批沿海核电工程。而自日本福岛核电事故后,我国也明确表示“‘十二五’时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倘若相关内陆核电在“十三五”阶段有望启动,那么与此相关的项目选址、评审论证等前期工作也或将2015年逐步展开。
当然,我国核电发展的关键问题绝不仅仅是审批与否的问题,在多条技术路线并存的背后,核电管理体制的种种弊端也正在逐渐显现。2014年,中国广核集团(以下简称“中广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正式挂牌交易,核电龙头中国核工业集团(以下简称“中核集团”)的上市计划也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与此同时,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以下简称“国核技”)也没落后,和惟一拥有核电牌照的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以下简称“中电投”)也开始加速酝酿重组计划。
一旦上述重组完成,后者将与中广核及中核集团一起形成三强争霸核电天下的格局,而中核集团一直公开提倡的核电管理体制“大一统”时代将难以实现。
电气视点:
截至2014年底中国核电累计装机量为2030万千瓦,在整个电力装机系统中占比仅为1.06%,低于全球大部分有核国家。加之核电具有比煤电低的发电成本,对治理雾霾起到积极的作用,并是改变能源结构的重要途径,预计未来在我国将获得大力发展。未来,核电有望成为复制高铁产业,大步实现“走出去”的重大产业之一,随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华龙一号”在国内外建设项目的落地,国产核电设备需求也将快速增长。
一言以蔽之
核电建设必须要严格按标准,严格工程、设备、器材管理,确保质量,投运后严格安全运行管理和监督。要害是切实确保安全,把安全摆在第一位,但不应该把核电的安全绝对化,凡事一绝对化就什么事也办不成了。
——原电力工业部总工程师 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名誉会长 周小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