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决策推进风险
电改是一个系统工程,与目前“若干意见”相配套的,还应有7-8个专项改革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例如,输配电价核定、交易机构组建、售电主体培育、售电业务开放、计划电量放开等等。但在未来的推进过程以及决策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风险。
例如逻辑次序问题。如前所述“征求意见稿”与“若干意见”是存在逻辑次序的差异的,而出现这样的变化,一方面反映了有关各方意见的不统一,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执笔者的妥协与摇摆。电力系统技术经济特性决定了,电改各个任务步骤之间是存在相当紧密的逻辑关系的,在下一步的改革推进过程中,如果出现显著的逆序错序动作,势必影响到电改的实际效果。
再如分工合作问题。电改内容驳杂,不同的电改任务,从编制专项改革工作方案开始,就需要不同的部门牵头,而这则需要较高的合作水平。例如对于电改基本理念基本任务的共识,例如对于电改逻辑次序的认可与遵守,例如相关电改任务之间的配合与衔接,如果各行其是、共识不足或约束不够,则需要组建专门的电改工作小组乃至领导小组。类似2014年10月,在“若干意见”编制过程中,高调开展的深圳价改,其实恰恰暴露了新一轮电改分工合作的风险。
又如决策博弈问题。电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触及强势利益集团,因此任何公开博弈或暗流反弹都在可以理解范畴。从总的博弈形式看,对比2002年上一轮电改,一方面被改革者更加自觉更加成熟,一方面改革操盘者更加现实激情渐消,但与此同时,最高决策层对于电改已从行业脱困政策扶持上升到新增长点能源革命等更高诉求,公众传媒作为一股新生力量也给电改格局注入新的活力。
——惊蛰时节,避光已久的“若干意见”终于见人,那些悄然混迹于7000多字文件中的“文字失踪案”,那些单方向有利于垄断集团的小动作,让人齿冷,也让人失笑,至于吗?蛰伏小半年,就这点儿逼格:
中国电改几十年历经曲折,除了【2002】5号文尚有余热以外,【2003】62号“电价改革方案”,【2007】19号“十一五深化电改实施意见”,这些热闹一时而最终写了也白写的红头文件,现在谁还记得?
同样,让这个【2015】9号“若干意见”被架空变味儿、被半途而废、被不了了之、被大家遗忘虽然并不难,但是,只要那些垄断利益集团还在侵蚀社会,想让大家忘记电改这件事肯定是不可能的
——总之,利益博弈正常,密室小动作可鄙,“若干意见”社会评价低于预期而近乎“见光死”,揭示了新一轮电改的多重风险,这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市场经济社会多元化的正常反应,不是动用权力部门防民之口、堵民之言就会消失的。
下一步,专项改革工作方案的研制,各项电改任务的推进,势必还将经历很多上下/左右/内外的互动与博弈,希望更多公众参与进来推动科学决策,推动中国电改从密室走向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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