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十多年来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职能名存实亡,根本不能发挥作用,甚至销声匿迹…… ”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2002年初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5号文的主要提法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精神基本一致。但是该方案实施两年多即陷入泥潭,近十年来电力监管乏力、电力价格行政审批、电网统购统销等体制性问题日渐严重,甚至电力体制改革出现了违背5号文基本要求的大倒退(比如撤销区域电网公司)。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复杂性,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具有典型的代表性,或者说电力体制改革就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缩影。如果能够突破电力体制改革瓶颈,那么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难题将会迎刃而解。
当前我国电力体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政府碎片性电力监管体系问题。我国没有建立相互协调的综合性监管体系,各个监管部门相互影响甚至相互制肘,影响电力监管效率,加剧了利益集团寻租。一是各种电价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二是电力服务由能源局监管。三是电力企业负责人业绩由国资委考核。四是电力项目由发改委核准。
政府电价管理制度问题。一是政府对电价采取成本加成定价方法直接审批,阻碍了电力市场发育,加剧了博弈和寻租行为,不利于对电力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二是电价调整自圆其说(比如2013年电价调整本来是一个复合过程,为规避煤电联动政策偏偏只说是结构性调整),缺乏确切的规则、透明度和公开清算制度。三是独立的基于绩效激励的输电电价及配电电价制度缺失,不能正确引导电网有效率的投资,加剧了资源的不均衡分配。四是煤电价格联动政策不科学、操作性不强,严重地影响了投资者预期、发电商经营行为及动力煤市场发育。五是电价失去了价格的基本功能,电价调整错位代替财政税收政策成为调控宏观经济的一个手段,掩盖了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影响了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六是上网电价越管越多、越管越细,甚至打着各种节能环保电价的名义,实际上是在向计划经济的以成本项目定价方式倒退。
严重信息非对称性问题。一是调整电力价格所依据的信息主要靠电力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往往各有关方面所掌握的数据不同,一方很难说服另一方,最后靠有权力的一方拍板。二是对输配电成本的监管还是沿用财务会计的那一套,基本上流于形式。三是监管会计制度区别于财务会计制度,用于价格调整和经营发展业绩评价,在我国还是空白。四是输电服务及配电服务绩效评价还没有有效开展。五是基于监管的经营发展业绩和输配电服务业绩社会审计和政府审计还是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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