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向省长提出建议,我说虽然我们没有办法改变南方电网被中央收走的结果,但还是要力争我们的合法权益。我提出具体有三条建议和意见:第一,南方电网的领导班子中组部可以管,但要想办法从广东出,这样有利于沟通和维护广东的利益。当时有外传我来当南方电网董事长,省里个别领导也许有此考虑,但我给省长表态很清楚,我不会去南方电网,李长春书记、卢瑞华省长早几年就答应我回深圳工作的要求了。最后中央确定的是当时任国家电力公司南方分公司的袁懋振担任南方电网董事长,广电集团董事长王野平出任总经理。
第二,在南网组建正式下文前赶快降电价。当时广东电网电价是广东省管,我分管物价局,便要求物价局局长一个星期内下调售电电价。每度电降4.5分,全省当年用电量是近1000亿度,当年一年就降40亿元左右的电价,为广东省人民减轻了很大负担。
第三,从广东电网公司拿回了50亿元盈余公积金,要求一个星期内必须打到财政账户上。当时广电集团董事长王野平说现在账上没有那么多钱,我说广电集团资产负债率不到20%,在银行又有信誉,去跟银行借,最后广电集团到处借钱,还真是一个星期内把50亿资金转到省财政账户上了。
当然了,这几件事都是出于地方利益的考虑。降电价还算正当,因为当时广东电价确实很高。而盈余公积金算是屁股决定脑袋,缺乏大局观。广东电网的经营虽然基本没有受到影响,负债率不高,但那时候逼人家借款一个星期拿出50亿元,现在看也不是一个很好的方式。
2002年底,南方电网挂牌,我把南方电网的组建方案、公司章程等一并移交给了有关同志。南方电网成立两个月以后,我于2003年初回到深圳担任副市长,之后不再过问有关广东电力体制改革的事情,但因参与组建南方电网,对南方电网的一些信息还是很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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