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启动送电阶段
并行推进业务流程,提前做好启动送电准备工作,按照验收、装表、送电“三位一体”原则,同步协助客户办结合同签订、费用结算等送电前置手续,客户工程竣工检验合格当日启动送电。
1.实施业扩流程“串改并”
并行处理营业收费、配表装表、工程检查、合同签订(含调度协议和电费结算协议签订)等环节。客户工程竣工检验同步完成计量表计安装工作。
2.时限要求
(1)低压居民客户,受理用电申请后,对于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2个工作日完成送电工作;有电网配套工程的,在工程完工当日送电。
(2)低压非居民客户,受理用电申请后,无电网配套工程的,3个工作日内送电;有电网配套工程的,在工程完工当日送电。
(3)高压客户,竣工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4)分布式电源客户,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后,以0.4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的分布式电源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网验收与调试;10千伏及以上分布式电源20个工作日完成并网验收与调试,验收调试合格直接并网。
(5)充换电设施客户,在竣工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低压客户在工程完工当日送电;高压客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送电工作。对于客户有特殊要求的,按照与客户约定时间装表接电。
三、特别说明
本意见是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简化业扩报装手续优化流程的意见》(国家电网营销〔2014〕168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管理规则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14〕174号)和《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报装服务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14〕526号)基础上制定的,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国网营销部反映。
国家电网公司
2014年8月21日